我做生意赔钱、欠别人钱把我起诉的法院、我们老家矿上每年给每人7万元、我家里4口人、法院有权把我儿子、老婆的钱扣走吗? 请各位律师给我指点迷津 谢谢、
朋友(被告) 于2005-3-29向高利贷借款3000元,之后的几年利滚利,据说欠下了十几万,利息民间说法是1毛钱算。原告余某每隔二、三个月将利息结算重新写下借款单,并让被告签名按手印。借款期间,被告经常不定时还款,数额也数不清还了多少。缺少法律意识,还款时也未写任何收据之类的单子。 ; 帮分析一下问题 1、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当地房管部门不受理抵押登记,如何签署抵押借款协议及办理相关法律文件(如抵押公正等)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借款到期债务人未及时还清借款,如何行使处理抵押物的权利,是否需经法院裁定后方可行使
民间借款 逾期未还的利息计算可否按照未还的本金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作为本金?
如:一个朋友借我10万元,借条注明“按银行定期利息计算,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实际到期本金10万及利息均为还。 现在我要求其还款,除去到期本金10万元及到2010年12月30日的利息之外,2010年12月30日之后到现在2011年6月23日的利息是按照本金10万元计算?还是按照本金10万元和未还的利息之和作为逾期未还的本金计算
民间借款5万19个月变成60万请问应该怎么办 2009年因个人原因在民间借款那里借了5万元,月利息1角每月5000元 当时约定三个月还,以我个人房产做抵押并办理了公证(我个人房产还有5万7000元银行贷款),去除利息我拿到现金3万5000元,后因资金没回来三月后没能还给借款人,借款人以银行倒贷为由帮我从银行从新贷款11万说为
被告人欠别人9万,现在被人起诉,如今本人已经联系不上,因家里环境不好,没有经济来源,丈夫及子女应该怎么还款,可以分期吗?应该怎么去写答辩状和分期还款承若书?
我借了几十万给下家,收下家利息是五分,大概收了三月。现在下家本息都未还已有大概半年了。我现在手上只有下家给我的借条,我们之间未签借款合同并未对借款利息作书面约定。我现在想打官司要回本金以及合法的利息。谢谢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