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1月购房,购房合同上写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
我于2011年11月购房,购房合同上写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如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产权登记无法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现在这房子买了将近五年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十五条关于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应办理《房地产权证》。
开发商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房地产权证》在2009年10月29日交给业主,在这之前业主多次问开发商证办下来没有,都说没办下来。业主接房时间是2008年11月19日,那么开发商违约结束日应是哪天?另外开发商交给永川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时间是2009年3月9日。开发商给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登记日期是2009年4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关天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资料报产权机关备案。如因出卖
1.已经逾期一年多了,房子总价22.5万,如果按合同规定执行出卖人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2.是如何计算的?
我在鄂尔多斯 我想问下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符
我在鄂尔多斯 我想问下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符。合同约定的是86平方米。实时交付的是108多出22平方米 这个民事诉状该怎么写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0日前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第一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中和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0日前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第一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中和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
我在广东 ,请问购房合同写住交付房屋使用条件有三条,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
我在广东 ,请问购房合同写住交付房屋使用条件有三条,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验收合格。只选了第一条作交楼条件,这样是否意味不需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就可以交褛?谢谢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的,双方同意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有效工作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项处理。 请问,这365个有效工作日从哪一天算起?是交付的那一天,还是交契税的那天? 这段话的意思,
购房合同中出卖人责任义务写着交付使用的房屋按下列标准进行室内
购房合同中出卖人责任义务写着交付使用的房屋按下列标准进行室内装修:地面厅、卧室玻化砖…前述关于装修标准的表述仅为装修设计方案,最终以现场实物为准。而实际交房为木地板。我能要求改成玻化砖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