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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这是属于什么类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小区里做拔草工,5个小时50元早上4:30早到离开也晚走,很勤快休息也就自己去喝粥而且,太阳毒晒着还有毒黄蜂蜇。然而我做了11天,每天小区有监控,也都跟保安打过招呼,保安说都记着的 。然而第12天白事就没去干活,然后我就不想去了就跟伙伴说了。我也不知道伙伴是怎么回事啊。今天上海老板突然过来视察因为没看到我人,就说"不管你之前有没有一直干,没跟我请假,之前的工资都没有的",各位律师这位老板这么做正确吗?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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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60811ukx
提问时间: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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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用户 已过期 2014-09-16 回复(5)

请问(劳动合约案例)像这样的事情属于什么类型案例?又该如何解决及应对方式?

在聘请本人到其公司时、所承诺于给本人买一辆(10余万的车做为进店的礼品,购车时公司估计也是为了绑定我,使用的分期付款方式购的车,为三年的分期款)公司先将车辆首付款6万多付了,每月还款为3700元,加首付款共计约15万多。其中两三个月过去后,公司也许还是为了预防受损,且让我签了一张(车辆使用协议)协议中其中有

寒心9999 已关闭 2015-05-10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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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心9999 已解决 2015-05-10 回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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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160618pts 已过期 2016-06-18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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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现在女方家人报警要求立案侦查。请问这种事情属于什么。派出所能管吗。 我这种情况犯法吗。 我是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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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我从小区开车出去,结果遇到一个电瓶车横起开出来。我已经踩咯刹车,但她还是撞起来咯。然后她就说脚痛。脑壳昏,其实就是脚擦囖点皮。然后我们就带她去医院检查。一切都没有问题,但是她执意要住院观察几天。就让她住院,我们也报咯保险公司。住院后又各种检查还是没有任何问题。五天过后医生喊办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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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厂里因为要拆迁,从龙岗区搬至光明区,最近一星期我们都属于早上打卡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厂里因为要拆迁,从龙岗区搬至光明区,最近一星期我们都属于早上打卡,有事就上班,没事就放假,反正就得随叫随到的状态了。今天领导要求我们不跟厂走的,星期一就可以写辞工书。他们是属于人先过去,东西不过去的状态,你说这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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