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个现役军人。我是2003年8月11日,经媒人介绍认识现在妻子,2005年父母给我在农村盖婚房150㎡,2007年3月23日在宿州市埇桥区办理结婚手续,4月3日办理酒席。婚后我又盖了40㎡的偏房。同年12月26日儿子出生。2008年4月,由于开发,拆迁了两套房子(112㎡,75㎡)当时我在部队原协议书上写我母亲的名子,我老婆不同意,就找关系把我母亲的名子划掉,给我打电话说:“你不在家,现在家里拆迁写我的名子行不行,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反正是两口子过日子,写谁的名子不行,就答应了。最后我母亲由于怕没房子住,就与老婆讲理,最后实现没办法了,我在部队请假回家,把老婆的名子划掉改为我的名子。 2010年8月我回家找小套房子(75㎡)老婆以没的她的名子为理由,不愿把协议书拿出来上房,当时我和老婆也去市建委去找说写老婆的名子,市建委不同意说:“2008年的事情,现在办不了”。关于名子的事情我们夫妻感情谈化,甚至开始分居。最后在老婆的亲属朋友的劝说下,到埇桥区拂晓律师所公证:“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每月给母亲100元钱的生活费”这才交的房子,现小套房子给母亲居住。2011年7月我休假回家,由于前段时间因为房子加名子的事情,导致夫妻经常吵架,夫妻感情比较少,甚至有一段时间两个人不说话,为了缓解夫妻关系紧张的局面,我请假回家培养感情。回家一个星期后,大套房子(112㎡)下来了,她没有顾及夫妻感情,以没有她的名子为借口,拒交房屋拆迁协议书,说要加她的名子才交。我认为去年交房子的时候,她也去公证处公证了,名子也加不上去,就找人来调解,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就回部队了。王红在超市工作,工资是每月(1000元)我每月给生活费(1000元)我说你不交房子,我就不给你生活费,2011年(9.11.12.1)四个月生活费没给她。2012年1月我休假回家过年,到家后,她以没给她生活费为理由,拒让我回家,春节让老婆到我妈妈那里过年,她也不去,甚至我弟弟结婚她也不去,她只说我和她离婚,说就等法院传票。 二、申请离婚的理由 (一)没有夫妻感情 从2003年到2012年期间,我和老婆在一起的时间加一起没有一年的时间,我每年休假都会去她家,她以上班为由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在部队她也不去,她妈妈甚至说:“到部队你要把她女儿害了怎么办?”之类伤人的话语,2010年8月,因为房子没有老婆红的名子,我在家,老婆甚至到她弟弟家住去,她妈妈还说:“我女儿还可以生小孩呢?把任昊给你,她好找对象?之类的话语”2011年大套房子下来后,老婆不愿意交房子,我有四个月没给生活费,王红她不接我的手机,不和我讲话,我回家不让我进门,春节也不和我团聚,见面就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二)夫妻双方互不信任。从结婚到现在,我们基本上都是电话联系,她说家里小事不和我讲,大事和我讲,夫妻没有沟通。家里什么事,老婆都不和我讲,甚至小孩的事情都不讲,我和她讲什么事,她也不相信我,她做什么事情,我也不相信她。我和老婆除了钱可以谈,其它什么事情都谈不好。老婆自结婚后都是跟她母亲在一起住,我这次回家她母亲也在中间说我对不起她女儿,我每次去老婆家,她母亲还说我这、说我那,说为什么房子没有她女儿的名子,我说拆我家的房子,为什么要写你女儿的名子。这样几乎只要见面就吵架,导致我们夫妻关系紧张,互不信任。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1、大套房子下来快半年了,拆迁协议书在老婆那里,她不交出来,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让王红把协议书交出来,上房 2、军人离婚,她不同意,我能不能离掉,房产如何分配,小孩我能不能申请抚养,老婆需不需要给抚养费
男方 是军人,并且婚前有精神分裂症,女方不知情。男方家人只图他的工资,不顾及他们二人的感受,现结婚已6年,有一儿子。女方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成问题。提出离婚。去年,男方病情加重,在当地就医,今年9月离团。请问该咋办?
军婚,男方为军人,分居一年,有一2岁小孩,期间男方从未付过小孩抚养费,小孩一直跟随母亲及外祖父母生活。小孩母亲有工作,但收入没有男方高,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其共同抚养小孩,男方同意离婚,若离婚的话是否会更照顾军人?是否有军人说要抚养小孩就不能把小孩判给另一方这么一说? 男方为单亲家庭,上有一母亲,现与其
我老公是军人,06年至07年他和一个女孩同居1年多,后来女方闹到他单位我才知道,当时想到小孩还小我就忍了,但从此我心里就没有了安全感,对他的感情也淡了,现在小孩大些了,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该真么办?
我丈夫是现役军人,我们有一7岁女孩,因其长期迷恋网恋,婚外情,婚外性,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其要求我等到其转业,用我户口留在长春市后离婚,我们目前处于分居状态,而且他在外有人,孩子跟我住在我父母家里,其拒绝拿生活费,也不管孩子,我要怎样离婚?是否能单把孩子户口立出去,孩子判给他,由我来抚养?
我们登记结婚一年多,对方是军人,在结婚四个月时他与单位某女战士关系暧昧,经常电话短信联系,(有通话记录),我试图劝阻无效反而引起对方的反感,要求与我离婚并逼迫已经怀孕两个月的我做人流,最终孩子先兆流产了,有医院证明。但他要求返还当时订婚的彩礼钱10万元,但此彩礼已经用作婚宴和日常生活开支了,请问彩礼是
我和我女的是2010年8月认识的,10月同居,2011年7月我们在民政部登记结婚,现在她总是为一点小事而吵要求和我离婚,我们一直没有孩子,可是我不想离婚。请问可以离吗?我是不是等她去起诉,我们住的房子是她大人的,我们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呢?法院会怎么判?
您好,我老公是空军军官,我们一直聚少离多,感情已经破裂,而且吵架十分严重,他之前已经同意离婚,但是一直拖着不开离婚证明,也不办手续,现在基本不回来,也不接我电话,不回短信,跟他吵完他总是说回去就开证明,但是一直拖着半年都没办,当时他同意离婚时我让他写了一份书面的保证书(里面意思就是说保证跟我离婚之类
军婚中军人方刻意造成分居的,非军人方能起诉离婚吗? 我爱人是军人,但他也没有什么不良的行为,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也没有骂过和打过我,外面也没有其它女人。只是感情一直不太好,没有共同语言,总为一些小事闹别扭,时间长了,他现在刻意躲我,不回家,他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且可以每天回家的。我现在结了婚和没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