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丈夫的名字,其丈夫已过世,其现定居于香港。并且已经取得公证证明其为法定继承人。但是由于房屋先被定为危房,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公证的方式与其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全权委托我来修葺房屋,办理过户。 1. 请问是否需要先将房屋修葺以后,对方才能继承,然后再过户到我的名下?2. 危房修葺是否需要进行申请?房屋的内部结构能否进行修改?比如2层改成3层? 3、修建以后的房屋产权能否过户? 请各个大侠详细解答,谢谢了!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危房自拆重建的问题.情况大概如下:我家在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城,属于农村户口,家里唯一的一套土木结构的老房久经雨水,早已成了危房.前三四个月,村里的领导也指示我们不能住了,保险公司也进行了勘查,确实是危房.所以我们打算拆掉重建.我们给城建局打了申请,但是由于所处的地段在规划控制不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是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四股桥乡车头村的,由于家里条件一直不是很好,在舅舅家住了十多年了。我家有4口人,我爸,我妈,还有我弟。现在我长大了,舅舅的儿子也结婚了,就不好再住他们家,爸妈在外面打工十多年,想回来把房子盖起来,自己的老房子已经是露天的了,无法住人。现在想把老房子拆掉建
我父母在农村,属于县城近郊,因为老房子陈旧欲倒,拆掉了准备重建,可这时村里却来干涉不让建了,说县里有政策整个县城中心镇所有房子都不准重建,要农民都去买保障房,我们房屋所在地县政府也没有划在旧村改造范围内,请问政府的做法合理吗,老人现在无处可住,都说以民为本,从中央到地方,口号喊的倒大,生活在最底层的
看中一间祖屋危房,祖屋的房产证是其爷爷的名字,其爷爷已过世70多年,其大伯也已经去世,由于时间久远,且其相关继承人数较多,资料缺失,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现想通过律师见证的方式与其主要的继承人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登报公告。 1、请问这种方式买卖房屋是否妥当? 2、其他人员若对其继承权存在异议,其诉
老家房子原先是并排6间瓦房,分别分给4户人家,其中3户搬走十几年了,但是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请问翻建后是否有其他纠纷,别人可以要房子吗
买之前也咨询过中介及房东产产权的问题,当时中介及卖方没说出具体日期,貌似模糊表达是无期限的,但是一切手续办好以后发现土地证使用期限还剩下33年,我该如何办理?而且入住后发现墙壁发霉等一些质量问题,因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自知自己应承担一些责任,但还是很郁闷。房东并没有告知有发霉等问题还有产权期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