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友邦绿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荣财与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朝阳村村领导高宜芳签订5年协议(2007年4月30日至2012年4月30日),将浙江凯爵家具有限公司的厂房建筑面积11370.5平方米,占地约10亩基本农田。 《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土资余罚字[2007]5号),责令拆除建造的违法建筑,并处罚款50936元。) 以租金7.5万元/年,列入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按照杭州余杭朝阳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厂房的最低标准是每一平方米10元/月,那么即每一平方米120元/年,11370.5*120=1364460元/年,即壹佰叁拾陆万肆仟肆佰陆拾园整每年,其中还不包括浙江凯爵家具有限公司的厂房门前的操场及厂房被的种植香樟树的场地。 据此,我们村民很难理解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朝阳村村领导将本应该至少136万元/年租金的厂房,以7.5万元/年的租金价格出租给杭州友邦绿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荣财。 请问各位朋友,该行为涉及什么违法行为?
例如:虚假宣传广告既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九条,又违反《广告法》的第九条,但处罚的尺度不同:《不正当竞争法》是“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广告法》是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最终应以什么标准来处罚呢? 另外,好像听说有处罚是时候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请问是否有,同时出
请问买卖四六级答案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违法是触犯的什么法律的哪一条。如果买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答
请问买卖四六级答案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违法是触犯的什么法律的哪一条。如果买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答案呢?买卖校级的专业课考试答案呢?
在这件事其中有当事人的两个行为,第一,当事人伪造、盗用了他人的签名;第二,当事人伪造了工厂的放行条。这两种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还是严重违法?理由又是什么?工厂里的放行条(放行条是针对人员可以放行的单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伪造放行条是不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还是轻度违法行为?理由又是什么??
我见过一起事情:几个人开车带点日常生活用品的活,早上在一些路上见单人就问要东西不,很便宜的,外面卖20块的给你3块5块,他们还说他们什么超市送货员多出点货拉出来卖。开始先给你看点有价值的东西,等你心动想买在给你送点这个给点那个迷你眼睛,后在给你来个大家伙。他说几千个估数给你说几百!等你钱付了东西拿回去数
请问该协议真是违法了吗?该如何申诉,怎么补救。段某是什么行为?请求代理可否支持?
律师你好!原告杨某石林人,与本县段某2006年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段某之前取得该小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协议将此证交给我,承诺协助办理转让手续等。但段某一直拒绝配合变更土地使用权证。2011年5月18日石民初字第280号判决。其一、段某确认签了协议收了28万。庭审中段某辩称自身未开发达到《房管法》第38条1款之要求为无效
公司业务接到A订单不直接下公司,而是透过另一家公司B下订,然后出货A,赚取差价,即原本公司应与A直接发生交易,现此交易由B跟公司发生,然后B再与A发生交易。(简单讲就是自己接私单在公司做,然后出货赚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