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与男方于2011年3月份登记结婚后性生活一直没能成功.,现决定离婚,我们能要回婚前买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和所有的日常用品吗?男方赠送的金首饰和18000元礼金是否要归还,婚宴和婚庆公司的费用如何算.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我与今年6月4日,在当地民政局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中提到我只拿回父母前期投入的5万元钱,一套复式楼和一套商住按揭房一套.协议离婚后,她在7月-9月一直对我和我现在的太太进行蓄意诽谤和谩骂侮辱,并说我拿回了我全部的钱,只多不少,现在我想对她进行起诉,重新分配财产,要回应该属于我的那部分财产.该从什么角度起诉?请详细告知
因感情问题,我要与丈夫离婚。因为丈夫是城镇户口,我门村拆迁给我分配了一套住房,且在我们婚姻期间,还买有小产权住房一套,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说没有证的房子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请问房子最终如何归属。
老公于2011年2月底与一女人离家同居,对家庭一直不管不问。直到9月底10月份才有消息要求离婚,本人不同意,后经发现两人隔阂太多想离婚,但是男方不肯。现有一女儿这一年来都是自己抚养,另有一套当时准备结婚买的一套房子。不知这孩子和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没有过户,只是男方公证过,标注他的名字)
我不能生孩子结婚前他是知道的在我们共同生活十几年后外面有女人缠上他了,在我们没有办离婚的情况下他搬出去并且那女人怀了他的孩子,他家很穷结婚前什么也没有,结婚后在我娘家的帮助下买了房子至今借我娘家的钱还没还。他现在在外面没钱了找我要我们没有存款的请问我应该给他钱吗
男方和女方结婚三十年。婚后生了两个女儿,由女方一人抚养长大,现在均成年。男方和第三者同居生了两个孩子,并一起生活15年。在男方出轨初,男方写下声明把名下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女方上诉离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男方是否构成重婚
双方协议离婚达成共识,原因是老公暴力相对,孩子抚养权是否一般都归女方优先?还有如果丈夫的房子是写老爸的名字,财产应如何分配?婚姻其实多次堕胎是否可以取得赔偿?
我姐姐跟我姐夫结婚三年之久,现在因为感情纠葛无法生活,想离婚。结婚之前,房子,家具都是男方出的钱。不乏一些小东西是我姐姐的(墙上的挂饰这一类的)。现在他们育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双方并不是很闹得分不开,像是和平分手。但是关于财产问题出现了争执,男方希望是房子家具一类的都属于他的,把孩子判给我姐姐。一个月
结婚两年但未登记结婚,现在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还有一小孩,怎么办啊??
农村人,男方跟女方结婚两年,有一小孩。但未领结婚证(农村都这样,年龄不到就结婚)。这一年男方在国外打工,女方住在男方家,在家带孩子。由于当时男方出门急,银行卡是女方办的。男方的一年工资全打到这个银行卡中保存,6万块左右。现在两人过不下去要离婚了,女方带着孩子,银行卡,还有5千元现金回了娘家,死活不给钱
婚后公婆给5万购房,借女方姐姐5万,已还3万,还有2万债,自己还贷5年,一个月还400元,孩子9岁归女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抚养费如何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