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称自己是公务员,买房有近二十万的贷款。要求女方家共同偿还贷款。女方嫁妆钱全部用来还债,男方还向女方亲戚家以买房为由借款数万元。现在事实是,没有房子,工作也不是公务员。却并不偿还借款。
乙方为甲方合法录用的正式在职员工,到职日为2006年06月26日,最近期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2007年07月01日至2010年06月30日止。 现因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没有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均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一次性支付2113元终结,乙方不再有任何主张。
到科贸大厦准备选购数码相机,当时已在网上挑选好了型号:索尼T700,并在网上查询了此机在中关村科贸大厦的价格,在2500元左右(带赠品)。进入大厦一层后看到了此款机器,一名女销售员向我们介绍,说他们店此款机器售价2000元(带赠品),并拉我们去他们楼上的店里去试机器,于是我们跟着她来到9层0945A他们店里,这时来了
我和我妻子是去年农历九月初八举行的婚礼,(我丈母至现在也不给我和我妻子办结婚证)。办婚礼时我丈母文明我家要了3万多的彩礼还给买了1万多的手镯五千多的订婚戒指。在结婚前我们这儿的习俗是给了礼钱后要求女方买自己结婚时用的东西,可是我老婆家就是让我家买处处为难我我家。今年农历五月份我妻子生下一个儿子在怀孕时我
我们在给用户提供一套设备时,设备内配套一批核心组件,该组件我用了2家,其中一家是我司的(质量差些),另一家是我们外购的(质量差些,均有质量证明),均贴了我司的牌子,后来由于用户操作失误(我们有有关证据),用户要告我们是商业欺诈,请问这是商业欺诈吗?谢谢!
我和老婆结婚半年,期间她多次要走打工我没同意,我叫她跟我去领结婚证她不愿意,瞒着家人把孩子打掉了,结婚钱都在她那,密码也不让我知道,现在他称我出车那走了,说不在我家过了,拿走我近两万元钱,她这是不是有预谋的婚姻诈骗钱财的 定亲钱一万五,彩礼钱四万,家具电器全是我自己家出资,她父母离异她妈改嫁我们村,
结婚时丈夫隐瞒自己离婚生子,女方初婚生女后才知情。这是否算欺骗性婚姻。
结婚时丈夫隐瞒自己离婚生子,女方初婚生女后才知情。这是否算欺骗性婚姻。
夫妻结婚四年多,有一子一女,其中女儿仅为9个月,现在丈夫才告诉婚前与另一女子有染并生有一子,但没有登记,据丈夫所说现在仍和女子有联络但无发生关系,当然作为妻子是不相信的,并且丈夫让妻子选择,若选择不离婚,他将继续与该女子联系并要时时看望他们所生的儿子并给予赡养费,实为逼该妻子离婚。想问这种情况下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