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病,,8.03剔除辞职,,老总批准8.05正式离职,公司正常是7.26-8.25为八月份工资期间,我的8月份当月社保公司应不应该交
我是当月17日办理的离职,人事的同事说,20日是节点,不给缴纳当月社保。补充:我们平时是20号结算考勤,27-28号发工资。也就是说我本月缺了3天。
本人2015年4月13日离职,公司社保缴纳到2015年4月。然后公司联系本人,说4月不该给我缴纳,因为没有工作满一个月,要求我退回公司给我缴纳的4月社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合计1000元。请问公司要求是否合法,谢谢。
退休返聘人员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当月工资?离职时间是不是
退休返聘人员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当月工资?离职时间是不是提交辞职申请书后即可辞职?
工作2年,现在离职已经半年,公司一直没有买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父亲在原公司工作2年,负责开车的,2年以来一直都没买过社保,已经53岁,但新进公司的年轻员工都买了,现在已经致辞半年,发现脑部有肿瘤需动手术,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进行赔偿?
每月社保申报日期为20日 对于20日之前已离职的员工,当月是否仍需为其缴投社保? 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