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家里一共五个子女。有一处房产,留有遗嘱。未公正。写明将此房产予小二、小四、小五共同继承。因姊妹关系不好。现小五独住此房。十年过去了。 请问现在如果小五去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还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小五和老大还有小三一起去的话。说只有兄弟姐妹三人。其二人放弃继承。并表示没有遗嘱?
我入美国籍后随夫姓该了名,国内(北京丰台区)以曾用名拥有的房产该如何处理?可以做房产证变更吗?如果可以的,外籍人士在中国拥有一套房产需要交房产税吗?
请教下各位律师。去年年底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口头说我手上一间店铺不算首套房,在新色家园买房子的话,还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但是前几天,开发商又说不能享受首套房待遇,不算首套房,要我们再交30%的购房款,不然就收回房子,没收20%购房款,户名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开发商前后不一致,这里很多人都被忽悠,这么要怎么解
我是家中独女,父母想把自住房产转为我的名字,请问以何种方式转为我名字收的税费最划算,是生前给予我还是身后继承,我不是很清楚房产法律,想找一种申请手续最简便,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
我家五个子女,父亲和嫂子在一个单位工作。哥嫂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我家的房子是单位早年分给我父母的,我父亲93年病逝。在父亲病逝前后我嫂子将房子按优惠政策买下并没和我母亲商量就改为嫂子的名字。请问我母亲百年后我们还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被改名的房产吗
父母在2009年为我买了一套房,准备为我结婚用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贷款是我和父亲还,现在正在还贷期间(注:我还有个姐姐,未婚,因为新房离她工作地方比较近,她暂时在那居住)。现在女方家要求婚前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和对象两个人的,这样我俩才能结婚,改如何办理?谢谢
想咨询下,我与女朋友1年前买了房子,到目前为止首付和每月还贷都是我还的,但是购房合同上写的2个人名字,已经交房未办理房产证,现在女朋友要出国,想改成一个人名字,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