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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改名
房产改名 父亲过世,家里一共五个子女。有一处房产,留有遗嘱。未公正。写明将此房产予小二、小四、小五共同继承。因姊妹关系不好。现小五独住此房。十年过去了。
请问现在如果小五去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还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小五和老大还有小三一起去的话。说只有兄弟姐妹三人。其二人放弃继承。并表示没有遗嘱?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rr1234……(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1-26 19:3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解读
2012-02-10 16:16
小五没有权利独自去更名,因为小二小四也是此房产的继承人,所以对该房产他们也享有同等的所有权,没有他们的同意小五是不能去更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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