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回沪知青子女落户奶奶的房子里,现在奶奶去世(房屋系奶奶一个人名字,当时公房转私房),叔叔,婶婶,我三个户口,奶奶共有7个子女,动迁组安置了市区与郊区各一套安置房,产权部分货币化为315万,安置奖励方面货币化为182万,请问我的权益应该如何述求?谢谢。
86年我爷爷平反落实政策国家分配的房子当时调配单上是我爷爷我奶奶,我爸爸和我妈妈狗共四人,但当时我姑姑去报户口时,没有把我奶奶的户口报进去而是把她自己女儿的户口报进去了,随后她女儿生小孩户口随母亲也报进来了,但他们不实际居住的,爷爷奶奶早年去世了,现在户主是我爸爸,最近房屋拆迁,想问他们算空挂户口吗,
我买了亲戚家动迁的房子,现在没有房证,我只有增收有证住宅房屋安置协议书
我买了亲戚家动迁的房子,现在没有房证,我只有增收有证住宅房屋安置协议书,名字是亲戚的名字,我怕改房证时出现麻烦,我现在该怎么办
2006年,我住宅房屋所在地的某市的某乡镇府动迁办下属拆迁公司作为甲方,以预动迁的名义,与我家(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动迁协议。 一、签订过程: 1. 在协议签订前与签订过程中,甲方均既未书面也未口头告知,更未现场公告拆迁工作流程,拆迁政策相关文件、拆迁方、评估方、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房源信息、被拆迁人
老房子动迁,房屋面积小,人口众多,按托底算的话,外面购买过商品房的就不能被认定为安置对象吗
老房子动迁,房屋面积小,人口众多,按托底算的话,外面购买过商品房的就不能被认定为安置对象吗,现在动迁组说区里的补偿方案,就是不算外面有商品房的人,这做法对吗?
上海公租房房屋动迁,承租人签了被征收居民安置及各类费用确认表并选择了安置房源
上海公租房房屋动迁,承租人签了被征收居民安置及各类费用确认表并选择了安置房源,但是对同住人的分割不合政策,同住人想提出诉讼,该如何操作
我农村老宅在2008年动迁,我是户主,当时安置人口有8人,分别是我、妻子、母亲、儿子、儿媳、前儿媳及两个儿媳生的孩子。动迁时,前儿媳和儿子2007年离婚,孩子归儿子抚养。动迁时,儿子又再婚并生了孩子。动迁协议是我签的,总共安置8人,每人45平方米。现在,安置房已领取,共4套,其中两套是大面积各108平方米,两套是小
我家2013年动迁是租赁房房卡面积是31平米(其中独用灶间面积是7平米),而且房租也是按照31平米交的。但是动迁组一说我家只能算23平米灶间不算。最后没办法我家只能上诉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但是法院,结果法院判我家败诉,理由是用2014年发布的2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为什么能用2014年的通知来规范我
十年前农村动迁,选择了货币化安置,现在想改成房屋安置,可行吗
十年前农村动迁,选择了货币化安置,现在想改成房屋安置,可行吗?动迁基地仍在建设中
您好!我想请问,动迁房屋在办理产证时需要所有安置人员到场还是
您好!我想请问,动迁房屋在办理产证时需要所有安置人员到场还是购房者到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