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套房子,本来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爷爷的,他有两个儿子L和Q,但是以前由于种种原因,爷爷把房产证上的名字现在改为其中一个儿子Q了。现在这套房子房子户口本上 户主有3个人,户主是爷爷 还有 奶奶 和 一个儿子Q。由于爷爷和奶奶不是原配夫妻,现在爷爷的意思是想把这套房子过世之后平分给两个儿子 L和Q,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合理合法的做到?是爷爷立遗嘱在公证处公证? 还是让儿子Q赠与房子给爷爷房产证写爷爷的名字再立遗嘱是否可行?望高人指点 问题补充:那小儿子Q办理房产赠与行为除了需要本人愿意,还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同意才能赠与吗? 现实情况如何才能做到房产让两儿子L和Q平分呢?
我男友的爸爸在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得脑血栓瘫痪在家,他继母随即与他爸爸离婚,他爸爸和继母生有一个女儿,继母也将孩子带走,并把她们的户口迁走了,走的时候她们和我男友要了5000元钱,那时候我男朋友还是个孩子并没留什么字据。 从那时开始,他就开始自己照顾他爸爸。后来他爸爸去世了,他送走了他爸爸,又给爸爸买了块
我父亲去年去世,留有一套住房,没有遗嘱。我父亲是继父,我和妈妈从小就和父亲一起生活,由我妈妈照料父亲。我们家户口本上还有一个哥哥(他是父亲亲生)。我想问下如果卖房子的话,这个钱来怎么分?(我妈妈。我,我哥哥)麻烦你详细给我答复下,谢谢了!
父亲突然去世没留任何遗嘱, 父亲留下房屋已处58.6平方米.我只有一个弟弟,因我的父母性格不合早在1956年离异,母亲从1983年到2003年一直和我弟弟生活在一起, 我一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 。因我父母都有退休工资所以我俩只是照顾他们而不用赡养,父母1983年两人出钱给弟弟家盖了三间房,母亲去世后我没提什么分遗产,但父亲去
何兆献生有三子,何昌永、何昌堂和何关福,后何昌永、何昌堂均已成家,就进行分家,小子何关福(未成家)与父母在一起同住一间半房子,于1958年父母去世后,这一间半房子就一直由何关福一人居住(单身)。何关福因未娶妻,担心无人养老,就于1997年与何昌永的孙女何青英(即何昌永的儿子何志寅的长女),签订了协议,由何青
老人有4个子女 1个儿子 3个女儿 儿子是老大一直与老人住一起 2003年老人去世 没有立遗嘱 由于老人生前房产只买了60% 剩下40%由2女儿购买 其他子女同意 也写了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是:经子女协商 同意2女儿购买40%的产权并且将房产暂时归于2女儿名下 最后遇到房屋过户 拆迁 补偿费 都归孙子 孙子给其他子女相应的补偿。4个子女
关于遗产分配问题,一对老夫妇,丈夫过世老妇健在,有2个女儿已经出嫁,大女儿出嫁离当地很远,平时赡养老人的都是小女儿,在本地,请问下:这过世的老丈人的遗产如何分配? 注:没有遗嘱
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因父母过世,留有一60平房产,现归兄弟二人所有,经兄弟协商决定,弟持有房屋所有权,但需付哥5万元做为分割金,想立一契约,麻烦各位律师出一书面条文,以此为据!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