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分配问题
关于遗产分配问题 何兆献生有三子,何昌永、何昌堂和何关福,后何昌永、何昌堂均已成家,就进行分家,小子何关福(未成家)与父母在一起同住一间半房子,于1958年父母去世后,这一间半房子就一直由何关福一人居住(单身)。何关福因未娶妻,担心无人养老,就于1997年与何昌永的孙女何青英(即何昌永的儿子何志寅的长女),签订了协议,由何青英每月给他生活费、医疗费,为其养老送终。他去世后把现居住的一间半房子给何青英继承。现在该村马上面临旧村改造,地价猛涨,又由于那一间半房子登记在何兆献的名下,属何兆献夫妇与小儿子何关福同有,现何昌堂的儿子何兴尧对此一间半房的处置权产生异议,他认为他对此一间半房享有继承权,何关福对此房没有完全的处置权。请问各位法律专家象上述情况,何昌堂的儿子何兴尧是否享有继承权,这一间半房子应该如何来分割?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zb090……(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7-28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