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志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1949年8月以投报华东军事政治大学的形式参加革命,在校学习一年半后,分在某部队工作,55年作为正班级战士复员(非干部),复员后一直在地方国企的工人岗位上工作,86年作为“建前”老工人退休。 因在84年3月,南京军区专门为包括周同志在内的49年8月至50年12月在华东军区军事政治大学军事指挥系毕业学员补发了一张中专学历证明,该学历证明也存入了本人的个人档案。为此,周同志在2009年未向单位提出诉求,称其拥有中专学历,按理在84年时应由工人身份转为干部身份并填写《干部履历表》,称其当年曾提出过该要求,但遭到当时相关领导的拒绝,故要求现在单位给予规范的答复。 在84年时,拥有中专学历就可作为干部身份?拥有中专学历就必须作为干部身份填写《干部履历表》?为给予周同志规范的答复意见,特求助在线律师,望赐教为感!
1.我是06年在单位重新调换了新岗位,原岗位员工当时奖金4500—5000元/季,可到我这2000元/季(且我在时比原效益好),我怎样才能找回损失?2.我是81年11月参加工作86年厂职大毕业,92年由市局里批准为工程师,现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单位要我五十退休符合国家政策吗?如不符,我该找哪?
你好,我父亲是解放战前参加新华书店工作的,90年离休,94年去世,现在每月只有200多元的生活补助,听说 现在离休干部遗属补助每月增加200元,新华书店是企业,是否应加200元。{我的母亲原无工作,今年已经86岁了}
本人于2001年9月进入广西浦北县的一家自收自支单位,在公司我坚持上班到了2004年8月,由于各种原因问题,我从2004年8月至2010年9月就与公司签订了停新留职合同,可是合同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写明每年交一部份养老保险,其它与同在的职工同享平等条件,但是由于政府机构原因,没经公司员工、干部同意就直接与一个私营老板直接签订了
有一个政策上的劳动争议,我是从军队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按当时叫军办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当时企业叫我们自己想办法谋生存,因为它自己也是皮包公司,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辞退我们,没有任何依据,我们几个战友都是这样,行政,组织一下子都没有了,我们认为与该企业有劳动关系,它却不承认,我们在部队十几年工作的履历就这
我2000年从师范大学本科毕业,按规定要在学校当5年老师,但是2年后我就提出辞职(因为要到北京结婚),学校为我办理了自动离职。 现在户口要调到北京,因为之前的自动离职丧失了干部身份,而没有干部身份是无法进北京的。 请问,如何才能恢复干部身份呢?或者有什么其它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2010年7月毕业的,现在工作了2个月了,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了,但是想辞职,这样会失去干部身份吗?谢谢 不是说评职称什么的还需要这个干部身份吗?那您说的那两个是什么意思呢?谢谢
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没有找到合适的能够接收档案的工作,就把三方协议签在了国际人才市场。后来考上了大学生村官,政审时将档案调出,国际人才市场就办理了解约,将报到证交给了我,上面写着:“调至: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河北市场。”但是现在我的档案在我们这边的组织部,跟这边签了合同。请问我的干部身份是否能够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还没有签三方协议,我想用一年的时间来考研,但是我又不想丢掉干部身份,我该怎么做?希望专家解答!还有就是我看到“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我的三方、派遣证以及我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报到证上的章是甘肃教育厅,地址是江苏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