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1月15日晚走在南昌市昌东一路上被一伙来历不明的青年10人左右,看上去似乎是吸毒产生幻觉,被他们殴打然后用刀在背部捅了4刀,其中一刀伤到了肺,此地为佛塔派出所管辖。于94医院治疗,很贵!报案后,派出所说抓不到人没有办法,除非你自己找到了人,然后再提供证据,我们就可以去抓了。 请问我现在有什么办法。。。
我在深圳的一家空手道馆学武,前段时间广州有个空手道邀请赛,邀请深圳广州香港的空手道馆去比赛,我也去了但是比完赛后觉得睾丸很痛,后来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被踢了,精索静脉屈张 要做手术不然就会不育,这个事情是要我自己承担吗?还是我所在的武馆?还是比赛的举办方?
被人威胁,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录音,事后想想很害怕,整天人心惶惶,隔三差五还收到一些骚扰短信。我是否有必要去派出所备个案?我该择么办?如何保护自己不被伤害?急切得到帮助。
报案的名字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 我到底用哪个名字来起诉?我这是刑事附带民事,我用不用起诉?起诉的时间是多长时间、?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厂设备被当地法院拍卖后,买家在提取设备的时候,由于该厂负责人不在,门卫不让买家及法院执行任务的人进入工厂。买家便出手打人,并令年迈的门卫受伤。法院执行任务人员当即逮捕了门卫等人。已经两天了却依旧没有任何说法。这种情况怎么办?
工厂设备被当地法院判决抵债,买家在提取设备的时候,由于该厂负责人不在,门卫不让买家及法院执行任务的人进入工厂。需等到负责人赶到之后再开门。买家便出手打人,并令年迈的门卫受伤。法院执行任务人员当即逮捕了门卫等人。而打人的却安然无事。已经两天了却依旧没有任何说法。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们应该根据哪些法律条文
本人与2011年9月23日晚10时左右,下班后在与女友回爸妈住处的时候,走到家门口时,被人故意用不明物体从对面二楼上抛下砸到,我回头看到对面窗户上有人躲闪进去,在我喊了谁扔的东西砸我了之后,有三个20左右的年轻小伙子,从窗口探头出来并应声是自己扔的,随后三人下楼来手持木棒下楼后不说一句话就打我(之前并不认识,
有个朋友,在宾馆住,因洗手间较小,于是他站在马桶上洗澡,不想马桶倒地并破裂,把他摔倒在地,马桶陶瓷割断了他的脚筋,请问律师他可以向宾馆提出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