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马上准备休产假了,公司以“分流”为名义,要把我调离现有的工作地,我考虑自己快休产假了,不想再去外地,我现在该怎么办?
本人在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同时,公司在同意的前提下把我强制性的调动到其他单位我没同意。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企业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已学历未达到要求为由,调动我的主任岗位。合法吗?
我在企业工作9年了,之前在总公司工作6年后调入下属分公司(异地),先企业以精简岗位为由,通过职代会同意,在广东范围竞争上岗。我未聘上,但是我与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岗位是主任,现在公司要求我到基层管理岗位,工资也会下调。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就发展需要为理由,随意降低员工的职位和降低工资,请问合法吗?其中公司完全不听取员工的意见就贴出告示通知
我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了6年,现阶段合同还有2年到期.近日老板已公司不再设置该工作岗位为由要我调动工作原岗位.我现在年薪在15万左右,调动岗位后大概只能拿现在的2/3,我不愿意,请问如果我和公司在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能获得什么补偿?
我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了6年,现阶段合同还有2年到期.近日老板已公司不再设置该工作岗位为由要我调动工作原岗位.我现在年薪在15万左右,调动岗位后大概只能拿现在的2/3,我不愿意,请问如果我和公司在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能获得什么补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岗位,写的是"现场运作",但是有写工资待遇,但是当我休完6个月的哺乳假后再复工时,我的实际岗位变动了,当月的工资也被降低了,我问我们人事,他们的回答是因为我的岗位变了,所以工资也就下降了.我还在哺乳期内,请问这么做单位合法吗? 如果我去劳动局投诉的话,需要准备点什么吗
我们是武汉铁路局江岸机务段在河南信阳上班的职工,2007年6月报名学习过动车组知识,当时学习未签订学过动车就得到动车段工作的合同。今年5月份铁路局单方面调我们二十多人到武汉动车段上班。未下书面通知,未与我们平等、自愿的协商,就一纸调令让我们到武汉动车段报到。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我们若与武汉铁路局打官司,是
我是今年7月份到公司上班,才上了三个多月,刚过试用期没多久,公司就说要裁员,但是它是以调动岗位的形式让你逼破辞职的,本来是做管理后勤的,却被调到车间去,不得不逼着辞职,而且我们签的合同也只是为了应付验厂签字的一份合同,就只有一份,现在再我这里,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请问这种是怎样算赔偿的。
我现在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马上准备休产假了,公司以“分流”为名义,要把我调离现有的工作地,我考虑自己快休产假了,不想再去外地,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