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有一块农用土地被征用搞房产开发,土地隶属为村集体土地,但是由于我家基本上没有什么劳力,所以这块土地没有承包。现开发商提供的补偿款已经被分给在这块土地上承包的农户,而没有我们。问题是我们的户口还在这个村里,仅仅是因为没有承包就没有补偿款吗?
急急!我们村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村长要执行各家卖各家的,如果照这样分配,就会出现很大的贫富差距,因为有的人家五六个人才有两个人的土地,而有的人家两三个人有五六个人的土地,村长说:现在的政策要实行少数人拥有更多的土地,土地私有制。而没有土地的人只能是个空户而已。
请问我们土地被镇政府征用做窑厂近三十多年.当时的征用费才120元.现在政府把窑厂关闭.将土地卖给其他开发商售价近四佰万.将其土地用途变更.我们是否还有权要回土地所有权.或是要求再得到相应的补偿费拜请回复
我在农村有土地,但户口现在没在农村,我的家人在农村居住,现在土地被征用,我能得到赔偿吗,有我的住房补贴吗,有我爱人和儿子的补助吗
1.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用归谁所有,如何分摊? 2.东北地区土地中磨牛地、林遮地和荒地是否是集体所有,被征用后补偿费要给村民吗? 3.能提供法律依据吗,具体到什么法的哪条。 4.想了解法律条文中对磨牛地和林遮地征用的说明。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下农村的某代表,我们村的部分耕地被征用,用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第一、因为被征用的耕地只是部分耕地,那么征用土地的安置费和青苗费,是都归被征用土地的承包人所有,还是应该将这部分费用综合起来,然后各生产小组平分,还是综合起来,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我家有块地被村里征用卖给了私人老板建厂房了,因为给的钱不多(还不到实际卖地的一半补偿),所以一直没有签字,现在强制执行了,我想知道通过什么有效途径可以上访,最好帮忙指点下有哪些法律法规!
我原来承包的一块土地被征用,可是这块地5年前已换给他人种了,今年刚办的承包合同仍然是我家的,请问补偿费应该给谁呢?国家有出台补偿费用应该不给合同持有方的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