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有公司大门钥匙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在职证明书(没公章)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是2011年9月1日开始在一家装饰公司上班,11月和12月的工资一直拖着不发,我说了好几次说资金不到位,现在快过年了,我不得不到劳动部门请求协商,今天说尽量年前解决工资问题,至于提成就没有了(面试时小老板说好有设计提成的,如今大老板不同意)。 (1)入职时未签劳动合同,有公司大门钥匙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在职证明书(没公章)可以作为仲裁证据吗? (2)年前可以结算全部工资给我的话,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辛苦了这么久竟然没有提成,心理很不平衡,只想希望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希望专业人士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1.保留在公司里的文件纸张里有我的字迹可以作为仲裁证据吗? 2.公司电脑里有我的照片可以作为仲裁证据吗?
如果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法院虽然没按刑法裁定罪,申请执行人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
但不知道他藏匿在那里,只知道他手机,但打其手机,其不接,那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通缉令
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可按<<刑法>>裁定罪,裁定罪是要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这样定吗
2.裁定罪是个多大的罪名?会受到一些什么处罚?
签了合同后公司没有返还一份给个人持有,这样的话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本人于03年进入公司(农业科技公司),08年5月公司转型做房地产,因专业不符合公司裁减了大量员工。当时公司未转型前有一批订单原料必须收购处理,就由农业口的负责人向公司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上的基本意思是以个人行为代替公司平稳转型,覆行公司与农户的种植收购合同。就在工作接近尾声时签协议的人不满公司对他的帐务报
公司知道我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我补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能否得到双倍工资?
到公司四个多月了,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只是约定了试用期后的工资.现在公司说不能按约定的工资跟我签劳动合同.并给我一份大大低于约定工资的合同让我签.请问我如果不签能不能申请仲裁拿到双倍工资.
我是02年入职广东某大型连锁超市的,一直担任门店信息部主管一职,现公司以经营业绩不好为由,进行竞聘上岗(多个门店后勤相同职能部门合并,缩减为一个主管,其余的主管全部以竞聘不合格为由降职降薪或调整岗位),前两天公司以竞聘不合格为由,通知对我进行降职降薪.经过与人事协商,公司只承诺补偿两个月的补偿金和部分加班费,这种
公司是由三个人合伙的!工商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有一个,但是他只是一个主管! 主要负责人是另一个人,是经理!平时管事的都是他,也是他辞退我的,这样被诉人应该是写哪一个呢!谢谢!
工厂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法定代表人,我当时进厂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引发劳动争议了,要把他当时过来承诺给我的补贴钱扣回去《注;补贴是他把我从别的厂挖过来,我没拿工资,承诺补给我的钱》包括以前每个月所发的补贴也要一起扣回去,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该怎么样申请仲裁,或是有什么好的方法或建议,希望你们给我提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