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于1988年在村里主任的支持下,在村里的一片荒沟栽植杨树65亩,果树40亩。在精心护理的前提下于1989年验收杨树成活率为80%,果树的成活率为0.由水利水保局发放的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同年由水利局发放的小流域治理使用证,使用年限至2006年。2006年11月申办林权证,2007年由县林业局发放林权证。1997年被村委廉价卖给同村的村名,2000年1月托关系领取林权证。一块地两份林权证。我家在付出,却让别人在取利。实在感觉不公平,于2008年将持林权证的村名起诉到当地法院,以县政府名义撤销我家苦心经营的林权证。撤销原因是由于工作疏忽。现咨询法律伸出援助之手,为我家讨回公道。
如题,案件发生地是湖南省郴州市,现己被原告提起诉讼,案件经济值只有61000元,请问,大概有多少诉讼费?谢谢
82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小组分给我一片柴山,在此范围内有集体松林一片,我在03年将此片柴山内植满果树,06年冬天村子将此片松树承包给了个人,07年承包松林者强行嫁接我的果树,因此发生纠纷。我将此事诉讼到法院,法院判权属不清由政府确权,确权结果将松林内林地确定给了村集体,请问我在松林内外所植的果树应该怎么处理?
农户土地及树木纠纷(把树栽到别家的地里,挖了告你违反林业法)
我家85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分得我家房子南侧的8分棉花地,该地与我家之间大约4米,形成1.5米*5米左右的上坎地,长满了竹子,供我家做一些农家工具,没有他人土地与之相连接,到2006年没有发生争议。2006年因主要劳动力无法下地,全家到深圳看病,随将该地委托外姓人照看,当2010年回家后,发现竹子没有了,在近10平方的地里
在一游戏室,王兵(化名)等十多个人都带有小刀,故意到游戏室闹事,影响了在玩游戏的李一化名,李就说你们不要吵,要吵到外面去,别影响我们,王他们就说不管你事,并围着王你要管闲事搞死你,李情急之下先挥拳冲过去。被王他们围着打(并捅了四刀),这时李的朋友许某等几个人(其中有人身上也带有小刀)。见王他们在打李
邻里起纠纷,用砖块去拍人头,把人头砸出5厘米的伤口,这属于什么性质案件?报警后派出所只找行凶者去做笔录,一会就被放出来了,受伤者派出所也没派人来了解情况,请问受伤者该怎么办?
本人承租了一商铺,(转让费5万), 出租方交物业公司出租的. 今年到期,因物业公司和业主有租金上的矛盾,业主想到期后把档铺收回.转租给熟人, 问:如果业主收回档铺,我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优先承租权是否可延用, 如果业主收回后转租给别人,我的权益有哪些> 我的5万岂不是冻过水? 跪求高手指教了!!谢谢!
我妈前不久去世,安葬在我家的房头附近,村民们现在不让安葬在此,依据是“压到他们的房子了”,比较迷信的一种说法,村子里边也没有相关的文件或规定不准安葬在那儿,我现在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