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我出资8万首付,男友出资27万首付款购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按揭贷款都是两个人的名字。房款总共90万,贷款55万。现在房产增值了,现在类似的户型大概卖到130万左右。还贷帐户是他的名字,但是我负责物业管理,煤气,水电费都是我的银行划帐的。并且有发票。现在分手后他说他要房子,把钱还给我,请问我应该能够得到的除了首付的8万,还有什么是我应得的,他只想还给我首付款,所以我想咨询下什么是我应该得到的。我想在银行消除自己的贷款 ,把贷款全部转到他一个人名下,怎么处理比较好。分手是他提出的,说他爸爸妈妈不喜欢我。以后我再买房,是不是就是二套房了,损失他应不应该给予补偿。具体资料:房产证两个,每人各有一个,上面署明**与**共有房产,未列明份额。房贷:应该他是贷款人,我是共同贷款人。但是房贷是他还的,因为当时他跟我商量他负责还贷,让我负责物业管理和生活费。 其实我现在想知道,凭借以上资料,我们自财产分割的时候,我可以要回自己出的那部分首付款,还有这段时间房子的增值部分吗?但是增值部分是怎么算得,就是我出的首付款的增值,是不是。 我现在想知道这个分割比例是怎么分的:是按照我出的8万和购买房产的时候得总共的房款90万之间的比例8/90,还是按照我出的8万与他处的27万的比例8/27,还是其他的比例。 他现在想让我跟他去做公证:比例是1/10,我是不是可以接受呢?是否合理? 请律师帮帮我。谢谢。
男女双方婚前共同买了房子,男方是主贷人,女方是次贷人,产权份额各占50%,共同生活,贷款由男方还的,一年后,于搬新房前,女方患重疾病男方提出分手,并拿走了女方的房产证不予归还,目前女方病情不乐观,打算尽快处理掉房产。女方病后男方独自居住至今,女方未居住,房内已装修,家电家具齐全,女方打算整体卖掉,房款
男女双方婚前共同买了房子,男方是主贷人,女方是次贷人,房产证产权份额各占50%,共同生活,贷款由男方还的,一年后,于搬新房前,女方患重疾病男方提出分手,并拿走了女方的房产证不予归还,目前女方病情不乐观,打算尽快处理掉房产。女方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卖房款?是一半吗? 如男方不同意,以还贷款为由要求更多份额,
婚前买房,南方出资30万,女方出资3万,购房合同签的是女方的名字,现因男方反悔不肯结婚分手且要分割房屋,法律会如何解决
婚前买房,男方首付,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共同贷款还款,若分手,如何分?
婚前买房,男方首付,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共同贷款还款,若分手,如何分?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前还贷2年,婚后共同还贷1年半,房子卖掉,离婚如何分割房款?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首付10万元,月供2400元,婚前还贷2年,婚后共同还贷1年半,房子卖掉,离婚如何分割房款? 房子买的时候价值40万(2005年11月),卖的时候是2009年3月,卖了150万元,现在一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啊?
女方06年的公积金贷款独立购房,当时房价40万,首付20万,贷款20万,还20年,在09年9月登记结婚,女方每年有1万5的公积金充本金,同时每月还900元本息给银行,男方并未参与,房屋现价约65万,现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男方提出财产补偿,请问:男方提出的要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需分割,如何计算房贷和房屋增值部分,房屋
2003年我和女友合伙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10万,首付5万,我出了3.3万,女友家里出了1.7万。另外5万办理5年银行按揭贷款,由于是丈母娘去办的手续,房产证只写了她女儿名字,我考虑到双方既然将要结婚,也没有计较,后由女方母亲代为还贷,于06年9月结婚,后由于老婆经常出去见异性网友于2010年3月分居,现考虑离婚请问该房
婚前买房,我出资8万首付,男友出资27万首付款购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按揭贷款都是两个人的名字。房款总共90万,贷款55万。现在房产增值了,现在类似的户型大概卖到130万左右。还贷帐户是他的名字,但是我负责物业管理,煤气,水电费都是我的银行划帐的。并且有发票。现在分手后他说他要房子,把钱还给我,请问我应该能够
我婚前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加上了女友的名字,首付和贷款全都是我一个人出。现在两人分手了,请问女方如果要求财产分割,我有权拒绝吗?目前贷款已还清。所有买房钱都是我出的,目前房产证上有我和前女友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