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老公是再婚夫妻,他有一子,我没有孩子,为了保障我将来的养老,老公考虑买一套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并和我协议,如果一方去世,该房产全部由在世的另一方继承。请问,如果不想做遗产公证的话(因为我们都还年轻,不接受这种方法),我们还可以有什么方法让该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呢?或者说只要有我们双方的亲笔签名,就已经拥有了法律效力呢?谢谢!
母很早过世后,父亲再婚前他单位分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这套房子现由父亲与继母两人居住,他们再婚后这间房又买了居住权),另加一套30平米的房子(这套房子一直由大哥居住,后由大哥与大嫂出资买了居住权)这两套房子都是父亲的户主,第三处房子是他们再婚后父亲单位分的,现由二哥夫妻居住,由于后来拆迁就过户到二哥名下
请问我老婆在2006年11月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所有权是她的,但是房产证登记日是2009-12-16日,我们的结婚登记日是2008年12月30日,这样的话,我老婆的这套房子,算不算是她自己的婚前财产呢?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有婚前的家电、家具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女方婚前有一套房,根据房产新规,再次买房将作为二套房,贷款受限,为享受首套待遇,以男方名义按揭一套房,且已经拿到房产证,如何将这套按揭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未婚。女方有一套房,根据房产新规,再次买房将作为二套房,贷款受限,为享受首套待遇,以男方名义按揭一套房,且已经拿到房产证,如何将这套按揭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004年我与现在的丈夫同居,感情很好,我们想共同买一套婚房,2005年5月我付了房子的购房的诚意金5000元和定房款20000元,这两笔是从我个人银行卡划拨的(有单据证明),当时考虑到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产权证上就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当时他承诺说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办结婚证,这就属于共同财产了,我也就没在意就同
律师,您好。想咨询您个问题,我离婚后,和现丈夫2003年认识并再婚,直2009年才拿结婚证。《婚前有一儿子归他。有14万现金。无房子》。2003年至今其中买了房。买了车,还有些现金,如果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该得什么
律师,您好。想咨询您个问题,我离婚后,和现丈夫2003年认识并同居,因都是离过婚的就吃个饭算在一起了。直到2009年才拿结婚证。《他离婚后有一儿子归他。有14万现金。无房子》。2003年至今其中买了房。买了车,还有些存款,如果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该得什么 是不是拿结婚证后才能得财产
男女双方于2009年5月结婚,分居二地。同年10月初女方提出离婚。同年11月底男方用个人公积金贷款以及向亲戚的借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在购买过程中需提供女方身份证明,女方横加阻挠,不肯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认为:“男方买房是为了让自己承担还贷款及承担债务.....”而事实上所购房产女方分文未出。(女方从提出离婚之日起就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