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这样的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丈夫跟我离婚,如何划分?

这样的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丈夫跟我离婚,如何划分? 2004年我与现在的丈夫同居,感情很好,我们想共同买一套婚房,2005年5月我付了房子的购房的诚意金5000元和定房款20000元,这两笔是从我个人银行卡划拨的(有单据证明),当时考虑到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产权证上就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当时他承诺说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办结婚证,这就属于共同财产了,我也就没在意就同意了,付首付款20多万时,我取出了10万现金给他,这10只有银行取款单据,没有关于这10万给他的证据,2006年4月我们登记结婚,2006年底办下房屋产权证,2006年7月,老公说贷款压力大,就将他婚前一套房子卖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070……(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1-06-19 13: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