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溺水死亡,在国外公司说是全封闭式管理。家属根据劳动部的一个答复函:劳险字[1992]16号文件,认为这个属于工伤,是否可以?另外,公司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公司认为受益人是公司,不能给受害者,这个由法律依据吗? 这个是劳动部的答复函。 劳动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 问题
尊敬的律师:我于今年五月份受乡镇领导委派,下乡配合市、县领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从单位出发去甲、乙、丙等村检查验收,因工作原因本人骑摩托车去丙村布置工作,当市、县领导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我随后从丙村返回单位,在丙村途中,因突发情况,摩托车侧滑倒地受伤,经医院检查为锁骨骨折,后住院治疗,我及时申报县工伤保
我于2008年在工厂发生工伤,造成右尺骨、桡骨中段和右肱骨下段骨折,当时由于和老板关系好没让他赔,现在过了工伤认定期限,老板让我做伤残级别鉴定,鉴定机构按照车祸处理给我鉴定为9级,请问级别是否比工伤低了呢?如果是做工伤鉴定能高些吗?
您好,人是国外身亡,牵扯赔款,虽然是按国内标准来的。但是请问是按人力公司的工资标准,还是还是用人单位给的工资标准?而且,刚刚去做两个月出的事情,工资还没发,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赔款?他们若是选择人力公司那份相对较低的工资标准来作为依据,请问我该怎么做啊?人力公司是湖南长沙的,而用人单位是北京的,人是做现
好 我爸爸是做木工装潢的 今天3月中旬,在家里邻居家装潢的时候时候从三角架上摔了下来,导致严重骨折,现在已经过了5个半月了。想请教一下,这个是不是属于工伤范围,因为在我们家乡这种平时的雇佣劳动都是短期的不会签订合同,还有诉讼时效有多久。谢谢
我父亲由于不满家门口修公路占用我家院子的补偿标准而与乡政府人员发生争执,乡政府调解人员最后建议我父亲自己动手拆掉院子能省下些原材料,说政府的补偿是这样的标准,我父亲只得自己动手拆除,拆除过程中被一小石块砸伤眼睛,随后自费到医院治疗,乡政府后来答应报销了部分医药费,时隔三个多月,我父亲现在感觉视力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