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于1996年生活在一起(一直未领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前双方均丧偶,双方未生育子女(同居前各方已有自己的子女),生活期间男方经常对女方施暴,并在最近一次施暴后,男方提出经济补偿条件,如果女方答应,就分手,出于种种原因,女方后来答应了男方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并在村委会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上注明一次性补偿后,男女双方今后的生活由各自儿女照顾,协议上盖的章是“X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不知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如果男方得到了这笔补偿后再来要求和解或追加赔偿,女方该怎么办?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对这份协议进行公证,以消除将来的担忧?或是有其他可以受法律保护的途径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急切盼望各位律师能指点迷津!!谢谢!
我听朋友说他爸单位会下放一批汽车(他爸是公安厅的)价格很便宜,因为是内部私自的,我也是听他说的。他爸我没见果。我就买了5辆总价值10万元。这件事我姐夫听说了也买了2辆价值13万。但是只需要5万元,8万我和他(我的朋友,就是在他手里买的)我们俩分了,车给我和我的姐夫了,但一直拖着没过户,快一年了,我姐夫的2辆
一年前我们是在校大专学生,大二下半学期学校老师给我们推荐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说实习一年,干得好就签协议(成为协议工)。中间换了一次行长,今年八月份一年到期,农商行不要我们了,说他们那规定当柜员要全日制本科,还说我们一年里没签过合同或协议,怀疑我们是上届行长私留的,把我们都否了。农商行耽误了我们在学校
我们学校要求我们去食品厂见习,但我们学的是制药的,为期15天,每天工资30元,据说10月1期间还不放假,工作环境相当不好,地上都是水要穿水鞋工作,每天就做切菜的工作10小时,有同学向学校说,学校认为这是应该的。假如我向教育部门投诉,他们会受理吗
我有一朋友,与女友同居了20年,有一个小孩,现实在过不下去了,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吗?受法律保护码?如果算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怎样认定?
我父母于2006年离婚,我母亲这4年期间一直和我父亲居住在一起共同伺养老人,请问一下这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我和爱人94年结婚,有一男孩。但是没有打结婚证,现在她要和我分开,讲她和我没关系了,但是我户口上是有配偶,派出所微机里是有爱人,小孩也是婚生子。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怎么去改户口
两位老人同居三年半,前二年每月男方给女方300元钱,后一年半每个月给500元。现在男方患脑血栓,男方儿子将其父接到自己家,让女方自行方便。原来男方儿子承诺,如果男方先没了,他负责女方的养老,而现在竟然让女方走人,男方及其儿子是否应对女方负有养老的义务?男方是退休的老师,每月工资两千多,另有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