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2004年毕业后外出打工5年。2004年至2008年我爸在外创业也未归居住地。但2003年曾经和我爸一起做工程款有58000元整工程款未付给原告。2005年期间原告将这一案告上当地县级人民法院!等到我们2008年以后从外地回来居住地时了解到原告在2004年曾申请法院对我家房屋进行查封,据说法院有传唤被告(我父亲)当我们
协议书生效后原告又造谣中伤被告,被告因此申请撤销协议书,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季某1974年出生时,母亲因失血过多而过世。玉某(国家干部、无生育能力)请求抱养,三次上门季某生父(农民、家贫)同意。季某13岁时(1987年)时,养父母商量好同意养父娶后房,且经舅家签字同意。没多久养母(即玉某)有新欢后,起诉养父重婚,养父拿出舅家签字同意字据,才免牢狱之灾。当年养母又起诉离婚,离婚调解时养
一审按原告起诉条款判决原告胜诉,已经生效两个月了,法院又用挂号信的方式给被告寄来称
一审按原告起诉条款判决原告胜诉,已经生效两个月了,法院又用挂号信的方式给被告寄来称"笔误"的决定,把原先的判决结果更改了!原判决封西边门(原告起诉书要求封西边门),现在更改为封东边门。被告现在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 我做为被告一致未按照判决书履行 但是与原告在另外一种赔偿方式上达成一致 请问我们双方要如何做才能就此案完结 并且保证原告就此问题不在追究
您好!律师,我是一家民企的法人《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人2位》。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我公司遭受重创,再加上美国人的背信弃义,我公司面临破产的境界。2009年7月,公司无法支持下去,员工解散回家。我公司基本进入息业状态。但以前欠下外贸公司代理费100多万,公司实在无能为力。日前,外贸公司严明如不还清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