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应该是多少? 我于1993年到柳州一家企业工作,并于2008年7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企业长期代扣实则未交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以企业经营困难多次克扣工资,无奈的我(不,应是我们,有二十多人)于2011年2月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追回被克扣工资的请求,经济补偿金则按3.5个月计。我怎么也想不通,法律明摆着,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请律师给我个解答。
你好;我做了一个乡镇的四在农家政府工程,但是我是在政府承包给乙方,我又在乙方那里转包过来的,因为当时是熟人就在还没有正式签合同就开始做。就只有一个口头协议、现在已经做完快一年了。还没有结工人工资、他就说政府还没有给他钱。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我10月去一家装修公司上班,任职市场部,月薪1000元。于12月辞职,但11月工资只发了三百元,公司称未完成销售任务发60%,加扣公司服装300元。但公司并不发公装给我们。我私自去服装店拿回我的公装,时隔一月后。现公司让我换回公装。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我为一酒店员工,酒店7月20日我们报道,报道之前说有35天带薪假期,但是开业后又让我们补这些假,每个月发放5天带薪工资,并且我部门员工按照人事规定每月只有5天休息时间,我们部门一周上六天都上班,没有双倍工资。至今上班五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这种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4年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无故将我辞退,没有任何赔偿,因那时对劳动法一点不知情,问现在能否申请仲裁
最近帮一家大超市发宣传册,现在发完了,没有签合同。但是他们以没有发到位为借口,不支付发行费,我找的都是自己的同学朋友发的,他们欠将近1万块钱发行费,我怎么办啊?今天他们说没发到,我最近去跑了几栋楼,居名大多都说受到了,居民还签字给我证明,他们如果还不给钱怎么办?谢谢您了!
我在本公司工作了十三年(2009-2012),三年前公司改了名字,中间续签了好几次合同,到现在没有签定无固定期按劳动,问我的工龄如何计算,现在要公司补偿(09年到12年工龄买断)应该如何计算?如果2012年合同期满公司解雇我(不给我续签合同),是否合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