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房子于2009年4月已办理完过户手续,房款也已全部付清。可原房主姘居的一女人以原房主未付给她先前许诺给她的钱不搬离房屋,派出所多次出面协调都没有作用,她甚至以死相威胁。我现在租赁的房屋将拆迁,所以急需用房,如采用起诉途径时间过长,我不能再等。该怎么办?(注:我属于缅甸籍华人)
简单点~朋友的房子~上海老式石库门,这号的房子3层他的产权都买下来了私房~有家人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在3楼一直不肯搬~03打官司我朋友胜诉了但是由于对方向法庭提出家里困难且他处无房,法院无法强制执行,但是据我们得知此家人家不仅在99年的时候其他地方拆迁的时候得到过8W动迁款,还在强占的这个小区里有2间房子,欺
租我房子的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不仅不付租金而且以种种理由多次拖延,拒不搬出房屋,还更换了门锁,使我们也无法进入,至今已将近一年。这算不算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我可以以此罪名告他吗?希望好心的各位律师能给予指点,多谢!!
我父亲生前于70年代初将这块宅基地上的7间房在原地翻建为5间,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委托叔叔照管并允许他借住,没有收取他的房租,双方在口头打成协议叔叔在借住期间负责房屋的维修保养,叔叔去世后他的儿子于93年在没有通知我们姊妹继承人的情况下将老宅基地及房屋变更为他自己的名下,村委会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老宅基地
本人在监狱服刑期间父母曾留下口头遗言,亲戚在探视我时告诉我,说母亲在去世的时候留下房子给我,事情过去已十来年,当时听到遗言的人在我哥不在场时说母亲把房子留给我了,我哥在场时又都回避不说,而我哥也不承认房子是我的,当时来探视我的亲戚也已去世,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家在县城中央,父亲早逝,家中只剩我和奶奶,宅基地前面建为门面,后面为住宅。2年前将门面房出租给人,她要求跟我们签3年合同,当时我奶奶不同意,说要签就签一年,而她却说签3年,你们什么时候要我们什么时候给你们腾房,我奶奶不会写字,当时是我姑妈代签,姑妈现在已经去世,合同内容是漏洞百出,不正规。上一年我想
您好 我家有一套老公房,房产证为我母亲。房型属于一门中有两户,妈妈拥有其中一户。 以前一直奶奶和保姆居住。。 奶奶在世期间,他们长期占用妈妈拥有房产证这间房间的阳台用来晾晒,并规定他们晾晒期间不准我家晾晒。 今年2月奶奶过世 于是,妈妈想用来出租。 今年3月份左右,我们去看房间时候,发现大门无法打开,
我是北京一温泉洗浴中心的会员。每次刷卡消费。本人最后一次持卡小费是2011年6月25日。7月13日发现会员卡丢失不见了(如何丢失的,什么时候丢失的我不知道。)我立刻打电话给洗浴中心跟对方说明我的卡丢失找不到了,问其如何办理补卡手续。并且告知对方我的名字和注册时候的手机号码。对方证实我的身份之后说本人持本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