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2008年6月18日我上夜班后,骑电动车回家,在途中不幸摔伤,致使右眼致盲。跟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后,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他们不给予赔付,后来公司向当地平安保险提交事故原因后,由保险公司赔偿我2.5万的意外保险费,厂里面对于医药费不给予赔偿,认为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作为一名打工仔,眼睛瞎了不说
我单位有一个工程,分包给一个自然人承包,先承包人手下有一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请问这算不算工伤,我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父亲于2011年12月18号,在工作时间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时为教育工作),现在与上级沟通过程中,只赔付20个月的一次性赔偿金,但是在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文规定是赔付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请问李姐,我是否可以要求这样赔付,如果可以,走法律途径需要什么手续及资费标准时怎样
我母亲在一家连锁宾馆上班,在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导致昏迷不醒,到医院抢救经过35小时很不幸我母亲永远离开了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我单位有一个工程,分包给一个自然人承包,先承包人手下有一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请问这算不算工伤,我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在邮局柜台银行上班9年了。今年在11月26日上班期间突然身体出现弯曲,到医院检查是腰椎间盘突出,要求住院治疗。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是算工伤还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