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有两套房子,父亲去世前留有两份遗嘱,一份手书遗嘱在先但没有公证,把房子给大哥一套,二哥一套,另一份公证遗嘱在后,把属于他那部分财产给了大哥。父母去世后,父亲先去世,母亲后去世,他们把我灌醉让我又在一个协议上签字按了手印,把两套房子给大哥和二哥,当时我已经醉的不清楚了,并记得这件事
直到今年上法院才知道有这个协议和两份遗嘱,之前这几样东西我都没见过。法院判的是父亲那部分给大哥,母亲那部分兄弟三人分,现在二哥不服,要求以最后一份协议为主,请问应该以哪份为主
现在二哥已经不服向中院上诉,理由是协议是在两位老人都已去世的情况下签的,说是我自愿放弃的。应该以协议为主,大哥二哥各一套房子,没有我的份。
请问,到底有没有我的那一份。另外,老人生病期间爱人和我一同照顾老人,老人去世后,我按公证遗嘱继承了1/8,是不是这也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妻子也有一份楮,我自己给他签名,是不是也无效。
他让我签的那份协议只有一份,是不是应该一式三份,我们三家都有。上面有我的签名和手印,是不是应该有日期,他随便在下面写个日期,我不能认定就是在老人去世后签的。
兄弟二人,哥哥县城生活,弟弟农村与父母同住。农村家中房屋8间,列父亲名下。10多年前分家,兄弟二人各四间,哥哥四间临街(父母暂住)。分家协议家人、证人签字确认。 其后哥哥单位房改,弟弟和父母提供4000元。前年弟弟装修旧房,方便起见要装修哥哥临街的四间,相当于四间房交换,同时盖偏房。当时征求哥
是关于房产的 父亲生前先写了一份协议把一套市面房(自家)分给了老二,后来母亲又写了遗嘱把这套房子分作两半,老大和老二一人一半,请问在法律上以协议为准还是以遗嘱为准。如果先前写的不是协议而是遗嘱,在法律上又以那个遗嘱为准?
先是在公证处公证给女儿立的赠与合同和赡养协议,后来听信别人的私立遗嘱给了孙子(儿子很早就去世了,孙子一直都没有赡养他,逢年过节也从来没有看过他,他一直是女儿赡养)请问现在哪个有效?
我家房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老公的,但房子出资人是我公公,现在我公公要与我们签协议表示我们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买卖权,请问此协议(协议没公正)有效吗,如果有效对我有什么影响?
2000年初,因老太太的赡养问题引起房产的继承,当时签署了一份关于房产继承的《遗述》,老太太百年后由老爹(老太太的大儿子)继承,其他子女均放弃继承权,没有中间见证人,也没有去做法律公正。这些年老太太一直和老爹老娘居住,由老爹老娘赡养,三伯拿了只一年的赡养费,老伯只拿了五年的赡养费。因近几年房价涨的很快,
我们是二婚,婚后约定有一方百年,房产归另一方和儿女无关,可是我丈夫在去世前写了一份遗嘱,说房产的一半归他儿女所有,现在我想咨询协议和遗嘱哪个有效,房产归谁 夫妻双方写财产约定协议,没有人证,也没有去公证处公证 和公证的遗嘱的内容相矛盾,协议也是有效的吗
爷爷奶奶6年前,将房子协议给我母亲和舅舅一人一半 后来,舅舅一家对爷爷奶奶非常不孝顺 于是爷爷奶奶去找他们把协议书拿来撕毁,然后立遗嘱把房子给我妈妈 现在,我奶奶已经去世 然后我舅舅将我们家告上法庭,拿出一份协议的复印件。 一审已经判了,要求按协议履行。 请问,我们家现在应该以什么角度上诉 应该如何
我家和邻居家在路的两旁,那路以前不通,是我家的地,当时为方便大家走路,就把墙推倒了,没想太多,我爹爹就和邻居家,在居委会的证明下签了协议,协议内容是我和邻居家都不得对路施工(填土,动土),现在邻居家填土了,由于他家地基高,下雨水往我家流,对我家很不利,他家违反协议了,但是他家不讲理,有协议在先,对于
几年前,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没有过户,我们有买卖及房产转让协议双方已签字,就是没有公证,卖方现不肯办理过户,我有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吗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机动车辆买卖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就是说,你们的买卖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了,但由于没经过公示这个程序,如果卖方也就是买车的人将车又卖给第三个人,也就是说如果我买了一台3手车,前车主都是使用签协议得到此车的 那车到我手跟那协议还有效吗?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