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垫资的第三人是否需要为以公司名义的担保的股东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在08年设立时,有两个股东,由第三人虚假垫资设立,后其中一个股东甲于11年将自己所持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了股东乙。12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43万,并以A公司做担保,加盖了公司公章及其个人私章,现在无力偿还,丙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请问这样的担保是否有效?现在丙追加虚假垫资的第三人为被告,请问虚假垫资的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参股30% ,我不负责经营公司,也不是法人,因公司的发展法人一直以来从银行贷款,现已向银行贷款近千万,但是公司严重的资不抵债了,要是公司还不清贷款,如申请破产请问我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我的处境,我应该怎么做,谢谢各位了!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我占5%的股份,我想请问对于公司的债务我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公司经营出现严重问题,实际控制人把公司资金抽走了,而且在银行发生了贷款。
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全部债务,股东抵押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全部债务,股东抵押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这是否是并行连带责任,并行是什么意思?法定代表人承担什么责任?谢谢了!
公司股东借款用于公司运营,我帮公司签了连带责任,之后公司又与我签了不承担公司债务的协议
公司股东借款用于公司运营,我帮公司签了连带责任,之后公司又与我签了不承担公司债务的协议,请问此协议有效吗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责任或连带责任的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由于个人借款由其中一个公司担保,但该公司其中股东不知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但该款这个借款个人也未收到,由担保公司其中一名股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