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些关于公对私的补偿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在九几年的时候,我们县级和镇级的广播站力推将我家定位为我们村的乡村广播站,于是我家私人出资购买了卫星接收器材,然后在全村推广安装由我家输出信号的有线电视(硬件方面的器材如电线杆、有线线材等所有都是由我家出资建设的县级和镇机级的广播站提供对应的技术,技术方面的支持我家也会支付费用),就这样将我们村的有线电视推广开来,后续维护和运营也都是由我家管理,当然我家也向安装有线电视的用户收取收视费用。到08年的时候,我们县开始推广光纤有线电视,杜绝私人卫星锅。于是我家就又和县级广播站签订合同,由我家出资将光纤信号架设到我们村,我家原定的乡村广播站被取缔,然后接用由县广播站的提供的光纤信号,我们村的有线电视传输设备维护和管理任然由我家管理,费用也是由我家收取,但我们会将收取的部分费用上交给广播电视台作为租用其信号的费用,这样持续到现在。最近广播站和我们沟通,希望我们村的有线电视统一管理,想补点钱给我们,然后统一由他们接收管理和维护。我想请教下像我家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和我们县的电视台谈补偿,是应该按所有投资的硬件费用算,还是按每年的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补偿(我们村安装了600家,每家每年收取144元的费用),我家希望县电视台补偿5年的收视费用(600×144×5=432000元)可以吗?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有保密条款,但是没有约定保密金的事项。几个月后,公司要求补签一份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当中明确指出保密金在固定工资之内,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保密金是应该独立于固定工资发放还是包括在固定工资之内?
我的一个朋友 开摩托不小心撞到别人的自行车上 那人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 后带她去医院检查也没有问题 并补偿了他误工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 后来她又跑来了 索要补偿 我朋友又给他检查了 可是没有问题 所以就没有补偿 但是她趁我朋友不在 竟然把他摩托给拖走了 并要求给予补偿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
各位律师好! 本人是成都一家网络公司的店员,因为公司要改革,要辞退很多员工。但是我听说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去问领导,领导说公司规定把员工本年的年终奖每个人每个月100元给员工当作补偿,不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因该怎么办呢? 谢谢!!! 请问现在公司叫
各位律师好! 本人是成都一家网络公司的店员,因为公司要改革,要辞退很多员工。但是我听说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去问领导,领导说公司规定把员工本年的年终奖每个人每个月100元给员工当作补偿,不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因该怎么办呢?请问现在公司叫我写离职申请,办完后离职
您好,我是2010年7月加入公司,公司在上海的,职位是经理助理。当时签订的是2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以我工作不够积极,比较粗心为由辞退我,要求我立即离职并且愿意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在公司工作了1年半的时间,不知道这样的赔偿是否合法? 非常感谢!
我在一民营企业上班六年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上班期间交了五年的养老保险。但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有那些劳动补偿,怎么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