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均持日本护照在日本打工(中国国籍),2011年6月在日本协议离婚,孩子由妻子抚养,母子享受日本的优惠待遇(住房补贴及母子津贴)。我曾在婚后不久用自己婚前财产70万元汇到妻子的中国帐户,支付在中国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为前妻名字)。离婚前妻子回国将房子卖掉,得卖房款140万元。 请问此笔房款我与前妻按照法律如何分割比较合理?我有权取回自己的婚前财产吗? 十分感谢!!
你好,我想咨询下,夫妻离婚财产是否一定要分给小孩一份,女方半年前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男方可否起诉女方要求离婚,分割财产,是否要到高一级法院起诉。
我与妻子均持日本护照在日打工(中国国籍),育有一三岁男孩(日本护照),2011年6月在日本协议离婚,在日财产按照协议已进行分割,孩子由女方抚养。用我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中国国内一套住房,请问应如何与妻子分割? 十分感谢!
律师好!我家共有七姊妹,原居住在老房中(约150平米,有土地证)。后来,由于居住条件受限,父母要求由子女出钱重新修建。因老大、老二自己已购房自住,我在外省工作,均未出资建房。全家人召开家庭会签订了一份协议并签字盖了手印(我因在外,未参加),大意是老房估价14000元,七姊妹每人2000元,由出资建房的四兄妹补偿
我朋友和他老公离婚了,她们一起生活五六年,他老公要和他离婚,两个女儿一人养一个,其间她老公买房子向女方父母借了一万元。现在两人分开了,女方父母向南方索要一万元。南方说这钱被女方 多年在他家吃喝抵了,我想咨询一下南方是否要还这议案万块钱,是否要给现在的小女儿抚养费教育费他们没拿结婚证。
父亲由于自2011年5月至今一直有小三,在几经双方沟通协商不成,现母亲打算起诉离婚。 家中存款状况如下:A、2010年7月动迁所得3套住房,已支付契税,产证办理被父亲停止。B、2010年7月动迁所得安置款80W,当时都存入父亲名字下的银行卡中,2011年8月在家人同意下,都转存入我的名下。2010年10月,20W外借给姑姑家;2011
请问,夫妻婚后所买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男方有婚外情,虽没有和小三一起住,但是一直有密切联系,并有两名私生子女。女方若起诉离婚,对于房产大致可以分得怎样的比例?有没有可能拿到全部房产?
我与妻子均持日本护照在日打工(中国国籍),育有一三岁男孩(日本护照),2011年6月在日本协议离婚,在日财产按照协议已进行分割,孩子由女方抚养。用我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中国国内一套住房,请问应如何与妻子分割?十分感谢!
婚后买房,男方出资买房装修,产权证登记两人的名字,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付款是婚前由去世的爷爷拆迁款向男方父母所借18.9384万用于首付,通过房屋中介购得的二手未装修的房屋,总价38.4万,其余18万4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了3.6万用于购此房,个人贷款当初就不能贷款到这么多,只能贷款17万,因为领取了结婚证以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额度会提高,于是此房屋产权证抵押给中国人民银行贷款总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