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三人,我是老三,大哥、二哥都已成家在村里有自己的住房,我也已成家,但不在老家住,前几年把父母住的老房子翻盖成了新房,因为大哥、二哥和父母已分家,现父母跟着我住。父母他们都说这个房子是我的,还说房产证写我的名字,但老家还没发房产证,为日后不影响兄弟情义,想叫父母写份证明,但不知这份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还需要别的证明人吗?证明应该怎么写?谢谢!!
我单身父亲为了安度晚年,找了个伴,和一个无儿有女,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妇在一起生活,但未结婚,担心将来有纠纷,签了一个协议,就日后安排达成协议,该老妇不识字,就将协议内容一字不差念给她,并将相关内容告知其女儿,女婿,双方均认可后,该老妇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单身父亲为了安度晚年,找了个伴,和一个无儿有女,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妇在一起生活,但未结婚,担心将来有纠纷,签了一个协议,就日后安排达成协议,该老妇不识字,就将协议内容一字不差念给她,并将相关内容告知其女儿,女婿,双方均认可后,该老妇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09年买的房,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是不能收取业主的煤气管道初装费和可视门铃费得,但是开发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并且开具收据(该笔费用没有纳入总房款),开发商后来以不让收房等等原因,骗我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让我们承认这笔钱是纳入总房款的。后来业主知道不能收这些费用后,要求开发商退款,开发商以
我XXX欠XXX太多,赔偿XXX人民币100万元整(壹佰万元整)赔偿期限3年,如果违约。受法律约束。 凭此条永久性生效 保证人XXX 日期
协议书 当事人:何慧亚、丁录强(以下简称甲方) 当事人:何慧全(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在怀化武陵路“北国之春”二栋二单元404号房,建筑面积为120.32平方米的一套住房过户到乙方名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由于甲方所购上述房屋资金紧张,但又贷不到款,故乙方同意以其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
我们于2002年4月17日离婚,2006年我买了两套房子分居了,2008年3月份我们有复婚了。2009底,我们又分居打算再一次离婚,但我的房产证和结婚证在对方手里不给。现在,我要卖离婚后纯属我私有财产的房子,取《婚姻状况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上方的甲方名字是我爸的并且是打印出来的,签字是我的名字及帮我爸代签的,并且我在我的名字上按了手印,我妈在我爸的名字上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们都在一个户口本上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今年我在镇上向A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后来才知道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B的,原来A向B购买了这套房子,但是一直没有办过户手续,只是签订了协议。问题在于,房子现在还没有过户在我的名下,我现在是和A签订的买卖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