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村委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使用合同,其中有一条款“每年31号前承包方须向发包方缴纳50元,逾期未交,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按以往惯例,村委收取的50元都是从村委代收承包方转让土地收益扣除。2011年年中,村委换届后,新村委队长就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我家土地,我家不同意。2012年1月1日,村委队长发放土地收益,未从中扣除50元的土地使用费。直至今日,家人发现了合同细则,补交未果(村委今天休息)。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家是否存在违约,村委是否有权收回我家土地?谢谢律师!
我村的集体土地租给供销社若干年,现在合同到期。但是现在以前的租赁合同被村领导私下销毁。现在那块土地被供销社卖给开发商开发成商贸城,据知情人讲,开发商还送给村领导的儿子2间商贸城的门面房,可是我们村的成员没有得到一点补偿,请问我们如何得到我们应得的补偿或者将受贿者绳之以法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某村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进行投标,我亲戚参加投标并中标,和村委会签订了5年80万元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用于农业种植。之后原承包人反悔,不肯出让承包地,村委会调解也无效,现在村委会让我亲戚和原承包人私下协调,已经不肯插手管这事。我亲戚和原承包人商谈几次之后根本没用,对方还是不肯出让承包地。请教:我亲戚
我家有一块地,以前重的是桑树养蚕,后来由于我外出打工,家里父母忙于照料其他事情,未能及时对这块地进行耕种.考虑到无人耕种土地荒芜显的浪费了.所以请一亲戚代为耕种,收益归他所有.我家有该块土地使用证(时间是1998年国家分发的).因该块土地一直请他家代为耕种.现因为家乡盖飞机场的原因,也因为我准备回家打理这块地.我亲戚
原告:第一伦承包6人,90年至95增加3人(有人外迁,进别人3人),96年大儿子外迁,2000年全家搬回老家,随后全家户口也迁走。2008年回原地要回土地。能不能索要土地?
我们这儿土地承包是在1997年开始的据说是30年合同,现在还不到30年,就要重新调整地块嫁出去的或病死的就要去地,可合同是三十年,请问这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把土地拿出去呢??急切盼望早知,谢谢!!!!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如果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者不是同一人,而土地使用权者想收回土地可以吗
1979年建房时,由于女婿出资了些钱建房,所以在房产证上有女婿的名字,但现在我想收回土地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