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父母于2008年离婚!因为考虑我同事的方面!离婚后还住在一起!于2010年我同事的父亲向人借款17万!其母亲受劝说也一同签了借款单据!给钱的时候其母亲不在场!其父亲并没有收到足够借款只收了14万!之后也没有给我同事的和其母亲一分钱!现在债主天天跟着我同事的母亲!并且还要强行进入家中!我想问问这样的行为算合法吗!如果有责任这责任怎么算!谢谢!
房子是结婚前我买的,但是有共同还贷款,离婚的时候,经法院调解,我需付男方8万块钱,当时付5万,半年后付3万,现在到了半年,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男方还要起诉,请问法院会封房子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共同签署的欠款借据现已到期,可现在二人依然无能力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继续签署新的欠款借据,但原欠款借据是由二人在没由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签署的,现在二人已经办理的离婚手续,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注明了这笔债务归女方偿还。可女方并没有偿还能力,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在续签欠款
离婚前我和妻子向别人借了5万钱,由于各种原因我和妻子分居,在这段时间内约定的还款期到了,于是我用我们的共同财产2万元和我个人婚前财产3万元还清了这笔共同债务,现在因为起诉离婚,我能否在法庭上向妻子索取我用我个人婚前财产3万元偿还共同债务,也就是向对方索取1.5万元。这合法吗,法庭会支持吗?
我和前夫已经在上个月离完了婚,前几天我收到法院的传票,我前夫的亲妹妹要求我偿还一笔我丈夫属名的5万元借款的一半2.5万元。 借条上显示我前夫在我们领完结婚证后的第三天向其亲妹妹借了5万元钱,可是借钱的事我一直到离婚都不知道,是背着我借的。 但是我前夫说借的这些钱都已经用于购买结婚用的家具、电器、和置
离婚前丈夫自己做生意欠的债务,离婚时双方也协议由男方自己偿还,而现在债主找不到男方就天天逼迫女方还债。请问现在离婚后的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这些债务?请问女方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婚后配偶多次在我未知情况下用我的存款,后又在外多次欠债。写过保证书,以及离婚协议。现已办理离婚,外债是否需要双方偿还。
我是吉林省辽源市的,我亲戚家有个姐姐,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男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就把别的女人领回家里住,把我的姐姐赶出家门,还不让她见自己的儿子。他们现共有一处房屋(是阁楼)价值10万元左右。有一个儿子11岁。男方因开车肇事赔偿人家5万元左右,买房子当时是6万元左右。因为他们平时就是靠打工维持生活,也没有别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家庭、子女概不抚养,且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欠债,离婚后另一方该付共同偿还债务
我与男方1991年结婚。在此之后男方对家庭、孩子不闻不问,孩子完全有我一人打工抚养至今。期间2006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一人贷款经营了一个瞩目加工厂,知道后我极不同意他继续做下去,当天晚上我们签订协议,他的债务与我毫无关系,他也签字了,双方亲属为证。在此后他的木头厂从头至尾我也从未参与,其是盈利还是陪了
父亲欠款被起诉,无力偿还,家中一套住房,家里的电器会不会被强制执行?
父亲欠款60万,被告了,还了10万,实在还不起了,家里只有1套房子是农村改造无房权证,是村里集体房权证,听说一套房子是不能执行的,但是家里的东西会不会被强制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