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母亲(69岁,穿了中跟鞋)于前几天参加一婚宴,刚离开酒店大门几步远(外面下小雨),母亲忽然想上卫生间,我陪同她返回酒店大堂时,她不慎滑倒摔伤(时间大概为下午1;30),致右股骨颈骨折。我找酒店方理论,酒店方认为我们已离开过,一次消费过程已结束,不承担责任。但整个的酒宴大概1:50才结束,酒店的这种说法有依据吗?该酒店为五星级,已购买公众责任险,经我强烈要求下,他们已通知保险公司介入,如果保险公司承保,是否我们就不能向酒店方提出索赔了呢?保险公司赔多少,就是多少?现在酒店方一分钱医疗费都没有垫付,而我们为母亲手术(换人造关节)已垫付四万元医药费,也不清楚公众责任险理赔流程,是否一定要双方经仲裁机构确认责任比例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而这个责任比例会怎样影响赔偿额呢?望好心的律师给予援助,谢谢!
新开的酒店,停车区未启用,大多员工临时停放在酒店入口处,无人看管,监控就当天看不到。估计13点到16点被偷,酒店是否承担责任?
我于7月18日晚入住某酒店,在入住前事先询问过当班保安是否酒店夜间有专人看守,其答案是肯定的。后入住,次日早9点,我办理退房时发现车已丢失。酒店负责人称之提供场地不提供看护,后我报警立案,并致电12315寻求帮助。12315称若酒店坚持不赔偿的话,我只能等破案后才能解决。我想咨询下我是否可提前向酒店要求赔偿,若酒
客人在酒店消费,付款时和老板发生口角,老板让员工报警,被客人看到并招到殴打,事后客人跳跑,酒店是否有责任?其责任有哪些!请帮帮我谢谢! 是员工被打! 案件已报110~
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行人的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还是行人也要负上次要责任,当时行人是横穿马路,交警判断当事人有全部过错?现在送行人医院检查也没什么事,但对方就是不肯出院,该继续付医疗费吗?
多年来,被执行人欠薪,并未予补缴社会保险,法人代表为规避执行而离异,人户分离,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因年检被工商局吊销营业照,上级单位已注销。我是否可以向执行法官申请运用刑事手段破解执行难,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查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
一位六十岁老人在一家农村几人和伙办的砖厂里上班,但没有任何书面合同。一天脑出血住了院,事后找这家砖厂,可砖厂负责人却说他的病与工厂无关,是自己高血压引起的。砖厂说法对吗?他们有责任吗?如果有责,应承担多大的责任?
我妹前不久驾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一辆套牌轿车追尾肇事车逃逸,电动三轮车报废,人只是轻伤,当时三轮车上还有价值几千元货物。二十多天后肇事车主提出调解未果,请问民事诉讼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住的小区内有物业管理公司,在今年中秋节的第二天中午,在自己住的那幢楼的楼梯间(底层)放的自行车丢失了,发现自行车丢失后,我找物管,物管人员说:“自行车没有存放在指定的地方(要收费,每月15元)丢失了,物管没有责任,不赔偿。”请问,物管是否有责任,该不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