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拆迁户XXX,在这次拆迁中,我已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计策和动迁中,有关独生子女的政策规定,享受了独生子女待遇并获得了经济赔偿,为此,本人承诺,今后如再生育,自己保证退回在这次动迁中享受的一切独生子女待遇,包括已取得的一切经济补偿,承诺书自签后生效。签订的日期是06年9月,问题是现在生第二胎是否涉及到,是否退还多拿的一份人头费和安置房平均面积费,另外当初的协议不是由本人签名的,是代签的,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问:如我老婆家是两个女儿,我老婆的姐姐已经在外地(济南)落户生小孩了,我老婆在我们这边(杭州)也落户生小孩了,她老家(安徽)等于两个女儿的户口都迁在外地了,我是独生子女(杭州农村户口),像这样的情况我和我老婆还能不能在生第二胎?
本人湖南湘潭县农村人于1999年读中专户口转入学校成为非农业户口,一直没转回来,七年前生育一女孩由于现在想生育第二胎特此于上个月(2011年10月)将户口迁回原籍,问问现在已是农业户口的我能不能再生育?要不要罚款?
我是再婚未生育过孩子,丈夫是再婚且带有一十岁女孩,我有单位,但丈夫现在没工作。经计生审查后批复第二胎生育指标,要求必须上交丈夫带来女孩十年所领取的独生子女费,但我丈夫以前有单位的时候就没有申请领独生子女费,后来没工作就更没领过独生子女费。请问,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费也要交这十年的根本就没领过的钱吗?
我是再婚未生育过孩子,丈夫是再婚且带有一十岁女孩,我有单位,但丈夫现在没工作。经计生审查后批复第二胎生育指标,要求必须上交丈夫带来女孩十年所领取的独生子女费,但我丈夫以前有单位的时候就没有申请领独生子女费,后来没工作就更没领过独生子女费。请问,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费也要交这十年的根本就没领过的钱吗?
我是一个残疾人,10年4月份和前妻离婚有一个女儿,现在的女朋友是一个未婚妈妈,同样带着一个女儿,她和小孩的爸爸没有登记结婚,小孩现在没有户口。我们现在准备结婚了,婚后准备把我女朋友的户口迁到我这里,现在想咨询一下,她的女儿能否和她一起落到我这个户口上来?还有就是我们结婚后能否再要一个小孩,算不算超生?
没办证生育第二胎要不要罚款农村第一胎女孩已七岁。没办理准生证生育第二胎,要不要罚款,如果罚,要罚多少
我有两个女儿,老公是重庆市农村户口,本人是许昌市城市户口。第一个女孩随老公上了户口。第二个女孩想随母上户,但没办理准生证,要不要罚款,如果罚,要罚多少?怎样上户? 烦请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