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县政府为照顾下岗、失地城中村无业人员的情况下,决定以城管局为法人代表,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准予电三轮从事短途客运。发放了559辆电三轮客运手续,其中有上路的车牌号、城运证、上岗证,三轮车主每年年检一次,并于12月份交一次管理费600元,至2011年12月已经6年,2011年12月6日县政府下达了取缔城区客运电三轮的通告,在通告中,对有证的三轮车主没有任何补偿。 1.政府批准城市管理局发放的准运证上路车牌属不属于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车主)应不应以行政许可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2.县政府不按政策法律,不依据各地经验而做出不给有手续电三轮车主任何补偿,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是东源县五月新规------采矿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大于2000万元,加工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现有持证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申办石灰石采矿权必须设立年产量100万吨旋窑水泥生产线;申办石英砂采矿权必须在东源县辖区内设立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这是记者昨日从东源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征地拆迁安置房根据锡政发2004年363号文精神,在2010年有关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产权调换问题上是否法律效力.
我外婆所住房屋拆迁,因她年事已高并瘫痪在床,由办事处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到我家办理了拆迁手续,同时我外婆委托我母亲代其办理相关的其他手续,并书面出具了委托书签字按手印,但是由于我舅舅从中捣乱办事处工作人员以有争议为由不发放拆迁补偿及房屋入住前的租房费,这样做是否属于办事处行政不作为?谢谢!
赵某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1999年底,该企业按国家政策进行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时未将赵某列入分房名单,赵某认为自己符合分房条件,对企业分布分房名单的决定不服,于是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驳回了诉讼,认为被告不合理。请问国有企业的分房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法上行政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请问这里的“责令限期拆除”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