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提出劳动仲裁有时效吗?
我是02年入职广东某大型连锁超市的,一直担任门店信息部主管一职,现公司以经营业绩不好为由,进行竞聘上岗(多个门店后勤相同职能部门合并,缩减为一个主管,其余的主管全部以竞聘不合格为由降职降薪或调整岗位),前两天公司以竞聘不合格为由,通知对我进行降职降薪.经过与人事协商,公司只承诺补偿两个月的补偿金和部分加班费,这种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某劳动者2008年5月起在用人单位工作,当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8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10年8月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9月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问诉讼至法院,有无倒溯保护期问题(即只保护2010年8月倒追至2008年8月的劳动权益)?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
试用期被中止合同,如下案情,如果选择仲裁,胜算几何?是申请撤销《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
我于2012年1月1日入职XXX认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审核员工作,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月薪12000元。 试用期内,按照公司指派认真完成审核任务,2012年6月18日,公司单方面发出《中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试用期内,经您的直属经理评估不符合审核员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该理由不成立,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