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被确认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本月14日在本市开庭仲裁,索要工伤待遇。但对方拿出省劳鉴再次鉴定补正材料通知书,我方没有这个通知,所以没有在省里鉴定,仲裁终止,请问我该怎么办。
1本人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皆是与厂方口头协议月薪3500 2本人于2011年9月6日左右在厂里上班,从事货车装卸时从高3米多的货车上摔下,当日入院治疗,20日后出院,出院诊头断结果:1》头部颅骨未见明显淤血,有少量积液,头部伴随不定时疼痛,无法治愈2》多处软组织挫伤,未治愈3》双肺挫伤,临床治愈,本人乘车
我一个亲戚在深圳某机械厂做电焊工,因公司领导安排他去从未工作过的冲床岗位上班,不小心被冲床压碎了左手除小拇指外的其他四指。现在已做截肢手续。正住院中,想问下应该怎么去索赔,大概金额能有多少?(公司未给员工缴纳保险)
一个工人在下班时间自己加工从高楼上摔下,导致下半身瘫痪,并且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伤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可以用哪些法律条款来证明,可以通过哪些证据来获得最大赔偿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因在工作中用切割机把大脚趾切断,现在已经在医院接骨成功,在家里休养,医院告知休养半年后在做一次手术,把固定脚趾的物件取出,才算接骨成功,现在工地方要和我失了此事,让我回家休养,并自己半年后在家里做手术。我应要多少赔尝金。谢谢您的指导!!! 感激
工伤伤残二级,护理等级二级。私企购买社保。在医院住院治疗一年多。 1.公司购买社保未按照实际工资来购买。比如工资为2000,但是按照1200来购买社保。导致社保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均按照1200来发。请问,该差额是否应该由公司来承担?社保的伤残津贴是按月领取的方式,那么这中间的差额应该由公司一次性支付,
我父亲于2011年12月18号,在工作时间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时为教育工作),现在与上级沟通过程中,只赔付20个月的一次性赔偿金,但是在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文规定是赔付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请问李姐,我是否可以要求这样赔付,如果可以,走法律途径需要什么手续及资费标准时怎样
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的工作是安装木地板的,再一次安装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左手被电切割机切伤,情况有点严重。 做这个工作是自由的,挂了一个卖木地板门市,如有客户要买木地板安装,卖木地板门市就通知我爸去安装,去安装地板是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的。安装木地板是计件收费的。我是想说明不是门市强行要求去安装的。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