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合同是2009-10-28日起至2010-4-28六个月为试用期,之后没有签订合同。至到2011-1-1日起至2011-12-31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2011-12-29号发信息告诉我不续签合同。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劳动合同上有一条注明了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赔偿金和生活补助费。合法吗?
我是国营单位一名小员工 我从2006年 跟单位签得合同至今年12月30日到期 因为今年我们的月收入太低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能是公司效益不好吧 所以我不打算在跟 单位签合同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没有资格拿到补偿或赔偿
2011年12月18日合同到期,公司今天通知我说不予续签,赔偿4个月补偿金,是否合理。急急急急
我是06年9月18日入职先后与公司签了2份一年,(一份三年2008年12月18日至2011年12月18日)今天通知我讲公司不予续签赔偿4个月补偿金,在和公司法务谈时按劳动法是否可以争取到更多,包括年终奖什么的,望律师各位帮忙!不胜感激! 还有公司交的农村户口三金, 今天和公司谈了一下,加班费按*70%/21.75*150%,200%.300%合理吗
我合同12.31到期,1年的(去年刚去),今天刚通知不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另外,我的合同虽然说是一年的,但是实际却是去年12月初到今年12月底,一年零十几天的合同,合法吗
工作满九年,之前一年一签,08年新政策出台后,连续签了三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约 有无补偿?
公司02年底成立的,当时还是在校生,公司也没有签合同,03年6月毕业后正式签合同,实习和适用期间的四金什么的也都没有补,1年1签合约,直至08年新劳动法出台,签了3年的合同。合同将在12年6月到期,我想问一下,届时,若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我能不能得到补偿,补偿的金额是多少个月的工资?谢谢
我合同签到2011年12月1日,目前已经到期,经理说当初合同写错了应该是到12月31日。还说即使到期了,也不帮我签合同了,工资会发到我哺乳期(到2012年6月30日)结束,至于哺乳期结束后要不要再和我签合同就要看那时候公司是否需要。目前我还是正常在上班的。 我想知道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觉得没有合同,我没有保障,公司
我跟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派遣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做文员,已经工作2年多了,合同每年一签。现在这家事业单位停业了,合同正好到期,现在怀孕也有2个多月了,上头领导说不续签合同了,并且只答应给我年底的节日费,其它没有任何补偿。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我应该怎么办?
07年3月1日入职,08年一月起已签过两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工资怎么算
在政府部门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在合同快到期时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如果没有,怎样做才能得到补偿? 我是2002年12月参加工作的,已经工作九年了,08年之前没有签定合同,也没有交过任何保险,之后签合同两次,第一次合同是在08年1月签定的,只交养老保险,其他没有,第二次是11年1月10日签定
我在一港企连续工作满10年,2011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只补偿我5个月工资,我本人要求补偿10个月,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我问过好多地方都说从08年以后才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我2012年1月4号去劳动局问,劳动局律师说有10月补偿,第二天去就说只有4个月.我本人目前非常纠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