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合议庭审理案件后,能否由法院的信访部门作出《驳回通知书》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在再审案件中,法院已经另行组给成合议庭成员再审,可再审后,却由法院的信访部门作出“没有合议庭成员签名的”《驳回通知书》。合议庭审理后,能否由信访部作出《驳回通知书》?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亲戚的一个10岁女孩,被一个17岁的男生强奸。法院开庭了,受害方竟然不知道。检察院、法院,都没有问过受害方家长需不需要请诉讼代理人。今天法官告诉受害方愿不愿意有罪犯家长拿个几千元,写个谅解书。法官还说,罪犯可能判处一年左右的徒刑。法官还告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能通知受害方。而刑诉法又说应当通知当事人,
2009年2月10日,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再受理、审理案件确认书》。刘强不服,遂诉至法院
对二审判决书说的这句话“2009年2月10日,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再受理、审理案件确认书》。刘强不服,遂诉至法院。 ”我要解释下:并不是劳动部门真正的不再受理,而且是在拿到这个不再受理确认书前,劳动部门电话告知,他们手里这样的劳动案件太多太多,由于人力有限,向我征求意见,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
请问:村民因征地问题与征地商发生纠纷,双方引发流血事件,公安部门以村民违反交通秩序罪逮捕数十人,并拘留近一年,今天(201年5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什么不通知村民的家属到场旁听呢?伟大的律师,你们能给予解释一下吗?谢谢!
请问:村民因征地问题与征地商发生纠纷,双方引发流血事件,公安部门以村民违反交通秩序罪逮捕数十人,并拘留近一年,今天(201年5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什么不通知村民的家属到场旁听呢?伟大的律师,你们能给予解释一下吗?谢谢!
沈阳中级法院法官姜巍询问笔录后--作出【2007】沈行监字第73号驳回申请通知书再审
询问笔录;于2007年11月29日,由姜巍在市法院立案二厅对赵洪艳,辽宁省财政厅一案进行询问并担任记录。被询问人:赵洪艳与当事人的联系: 一,核对身份: :申请人赵洪艳,女,1946年2月5日生,汉族,阜新粮油贸易运输总公司会计,住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文化街六号楼707号。 、,今天找你来,就你的会计证验证,换证一事
对法院未作出明确处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能否在法定期限内再诉
我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只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确认违法,而对赔偿问题未作明确处理!我能否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再次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