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5年杨##夫妇与弟弟杨**协商建立一民宅。杨##夫妇为原基地所得权建造者,在2005年建房时缺少8000元的资金,与杨**协商支助8000作为投资,没有书面合同。事后2008年拆迁时因建筑物后期的管理与改造所得赔偿超过原2家投资的几倍价值,杨**仅此一项投入投资资金8000元,其余的投资全为杨##夫妇投入,包括当时的建筑成本,辅助材料成本、2人参与的人力成本、精力成本、以及建成后在3年内的使用、管理、改造、附属建筑物成本等。杨**现在要求以当年投资的一半为理由来获得现在赔偿价值的受益所得。请您帮我怎么处理该案情?杨**该得到受益的赔偿价值。
李律师,您好! 我家现在有这么一场官司打了一年多了,但是现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副厅长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并且没有律师的陪伴下,私下里叫当事人谈话三次并且带有恐吓,这个让我们非常的困扰,在这里向咨询一下! 大概情况我以下描述一下: 1. 我们属于被告人暂时用A代表,B代表原告 2. 被告和原告的关系:被告的
我家住在农村,我妈妈有两个姐姐两个弟弟,都已成家。外婆外公都已去世,留下三间砖房,因为两个舅舅在外面都已购置房产,所以将那三间房卖于我爸妈,并签了书面买卖,还有证明人。可是刚好一年以后,赶上农村新建设,那三间房被拆迁,并且获得政府三万元的补偿。可是钱还没有下来,我舅舅现在闹着将这三万占为己有。请问我
我在2005年在外地农村买了一套房子,因当时为老房子所以没有房产证。现在由于国家要建设新社区,房子面临拆迁,确因没有房产证的关系,村里不给予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和我的弟弟两家共同出资(一人一半)购置土地盖房,我们是两家的户口,但是房产证却只有一本,是以我弟弟的名字来办理的。 现在我们的房子面临拆迁,如果要是补偿房屋的话,那我这家应该和弟弟那家怎么来分配呢?如果要是补偿人民币又又应该怎样分配呢? 现在弟媳和我这家的关系不好,我又没有房产证,恐怕将来弟媳
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的房子是单位在97年盖好的,80平米,4楼。单位占了百分之40,我家占百分之60,现在有以房地产把我单位买了,要拆我的楼,提出的条件是:面积对面积,优惠10平米是每平米2000,多的每平米2600。过渡费没平米4元,每月就是320元,我这租房的价钱平均400元。现在的情况是房地产和市政府谈好了,市政府让建设
你好!我想问下我阿爸和他女朋友同居了6年,然后买了间新屋,但女方没有出过钱, 而名下是我和阿爸的名字,现在女方提出分家产。那么女方有份分吗?如果全是我的 名字是否她不能分?有办法避免吗?
我姥姥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经过法律途径将房屋继承给四个子女,也就是一证变四证。 我想请教律师,5年后若房屋拆迁,只要手上有证就可以补偿得到一处补偿的房子吗?是否需要再立户? 谢谢律师解答!
两个老人自己花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全款是老人一辈子的心血交付的,因为当时给儿媳妇办蓝印户口,就利用儿媳妇的名字买了房子,目前房产证上是儿媳妇的名字,现在叫儿媳妇过户她不同意,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儿媳妇把属于两个老人的房产归还回来。 请问像这样的房产纠纷,都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把属于老人自己的房产要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