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身体不适(有病假单)但还是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班 单位强制要求本人去外地一个礼拜学习 本人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 单位也以此为由每月扣掉300奖金 连扣三个月 请问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是9月离职的 但是20日发8月奖金 2000元奖金被扣了1500元我们工资+奖金形式 我是综合管理部 管的是物流仓库和对应采购 问领导领导称 我离职前仓库库存差异 所以奖金被扣 但是库存差异是一直存在的 也不是我个人原因导致的 以前从来没被扣过 就因为我离职了 一下子扣了我那么多 我可以找公司合法讨回吗?谢谢
该两人是上下属关系,被打者为下属,因问及奖金为何没有按时打到自己的卡上发生争执打架,几乎变成植物人,请问工厂有没有责任,打人者家里根本没有经济来源。
律师您好!我于10月份从公司离职,9月份由于签了单获得公司的奖金奖励,但当时公司表示这部分奖金要到2012年1月份发放,请问到时公司是否应该发给我这笔奖金呢? 另外我离职前签过一个单,并收了一半的款项,另外一半是离职后客户才付的,公司表示不能给我提成,请问是否合理?我是否应获得全部提成呢?还是只有一半? 另
在南昌一事业单位上班,属于合同工。2011年12月正常离职,由于单位的奖金包括(季度奖金、考核奖金、全年奖)都要2012年才会发,请问按法律上讲,我可以拿到这些奖金吗?
我在2011年12月29日提出,1月31日辞职,但是公司将在2012年4月发放2011年的奖金,我提出要奖金,但公司说奖金不能给我。原因是员工手册上写:“公司完全自主决定,因员工的突出业绩向其颁发奖金,但这并非员工薪酬的一部分。” 请问,这样的一句话合理吗?我还能要回我的这一部分钱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