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前年被摩托车撞伤,我拿着事故认定书和法医鉴定书和民事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但因被告外去打工一直没回,法院的法官作出了这样的处理,在我的诉讼状上批复:因该案下落不明,此案予以终结.现在因他大哥结婚,爸妈和大哥都回家了,就是当事人没有回家,这时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立案请求呢?这时我该怎样维权,请各位好心人指点迷金,为谢!
在夫妻双方做生意亏本后,女方感觉以后的生活会很难,无法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所以情急之下拿走了和丈夫一起辛苦经营所剩的几万元钱席卷而逃,现金已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仍是下落不明,在此情况下我想询问一下男方现在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话,法院能给予批准吗?
一审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裁定书〉》公告送达费用,这个公告费是一审法院先垫付还是由债权人先垫付
2。如果叫债权人先垫付,那法律条文是什么? 3。有些法院门前的“公告栏”会贴法院打印出来的公告,是不是采取这样“送达”呢? 请回答3问。感谢! 请注意:这不是原告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一审法院还没向债务人发出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中院退回《〈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 请回答3问。感谢
我的户口在父母家,我印了自己的户口复印件。却无法提供我丈夫户口的复印件,因为他不给我户口本。 法院说让我拿着结婚证去户籍索要他居住本地的证明或补办户口本。户籍既不给出具证明,又说不是本人拿结婚证也不给补户口本。 法院又说让我去社区,让社区给开证明。社区也不给开。 难道我连起诉离婚的权利都没有?? 他
我的户口在父母家,我印了自己的户口复印件。却无法提供我丈夫户口的复印件,因为他不给我户口本。 法院说让我拿着结婚证去户籍索要他居住本地的证明或补办户口本。户籍既不给出具证明,又说不是本人拿结婚证也不给补户口本。 法院又说让我去社区,让社区给开证明。社区也不给开。 难道我连起诉离婚的权利都没有?? 他
经济赔偿,原告立案庭提交诉状,被转去调解一个月没结果,转回立案庭7天庭长批复:向被告发传票。(这是否理解庭长批准立案)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即没给受理通知又没让交诉讼费,只说新规定:先给被告发传票然后再通知原告来法院交费立案。送达组只有一人年底案多,所以案子还在窗口。称这是方便原告不会因联系不上被告而改发
经济赔偿,原告立案庭提交诉状,被转去调解一个月没结果,转回立案庭7天庭长批复:向被告发传票。(这是否理解庭长批准立案)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即没给受理通知又没让交诉讼费,只说新规定:先给被告发传票然后再通知原告来法院交费立案。送达组只有一人年底案多,所以案子还在窗口。称这是方便原告不会因联系不上被告而改发
法院不立案,又不给不于立案通知书,到上一级法院去立案,告知我必须要下一级的不于立案通知书,说这是程序上的规定。是这样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五个月了,法院说找不到人不立案,法院说要把传票亲自送到本人不公告送达传票,要是对方一直不见面那法院就一直不立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