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网站上获知一条转让二手笔记本电脑的信息。对方描述无瑕疵,无任何质量问题(事后发现交易的前一天才维修好)。原始发票,保修卡齐全(全系伪造),还有2年保修期(现在已肯定没有了),原装标配的7200转高速320G硬盘(实则为一坏硬盘维修的),屏幕14寸高分辨率(实则为14寸低分辨率),独立显卡(主板上根本没有)和集成显卡双显卡,3G上网卡(根本没有),2G加速迅盘(根本没有),声称都是原装标配,为行货(实际为一拼凑的垃圾,并且交易前刚弄的可以显示)。这里声明一点,本人并非贪便宜之人,其售价也并非低于当前市价,相反,还算是正常二手行货带保修笔记本电脑的价格,当时交易时他把外壳刷的很新,并且极尽吹嘘之能(属于言语诈骗),又有发票和保修卡(都盖着某一销售商的章)。就觉得反正有保修期,就没有多想。与之交易,花了2900元人民币,后来第二天觉得用起来还是有点小问题就去客服,发现保修是假的,再与其联系,手机已经关机,说明其早有预谋,有非法占有的作案动机。虽然刑法规定“数额较大”起刑点为3000元,但根据最高法后来对这种在网络上对不特定人群的诈骗,属于情况特别,数额接近3000元则应予以立案。虽然我们进行了交易,但是他在交易时刚把这个电脑弄的可以显示(并未完全修好),在笔记本仍有很大可能坏掉的情况下,与我交易,明显就是想蒙混过关,骗取钱财,根本不是想履行其民事义务。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能算作诈骗吗?
我是宾馆前台收银,我在上班时间,因为柜台没有零钱,有来拿零钱换整的,我就换了,没想到我给他换了,他又说要新的,我给他找新的时候,他把钱抢过去攥到他手里说要这样的,结果他就把4100元偷偷的勾走,他的同伙还一个劲和我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我想问的是这个钱在没追回来时由谁承担?
是侮辱人格?还是诈骗?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周 交了个女友,第一次到女友家见面,女友向他要了一部500元的手机,并前后发生了2次性关系,以后女友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理由,多次拒绝和躲避男友的约会,周 一气之下便在女友门外贴了一张醒目的大纸条:“高价妓院,一次250元”,请问律师,周 是不是污侮辱人格?女友是不是
我租的是合租房,和所谓的二房东签的合同。后来退房时他又说,他们是中介公司委托人,租房时付的押金是2700,到期了一个月以后才退钱给我1700块,本身退租已经违约了。而且还把收的钱做了个假帐给我看,冒出了很多错误和我不该付的钱,问他们要任何一项凭证又拿不出来,打电话报警,警察说能经常接到这里的纠纷事件,问他们
这几天我发现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一个男女合开了一家已专买大小娃娃80-300元以上娃娃,可是这女的,有时候一天带好几的男的来买,带一个男的来这女的就叫他帮她买一个娃娃,然后和这男的一起出去,可是等不久时间,这女的又是一个人抱着娃娃回到这店里来,好多天了,守店的我想一定是她男朋友,相比这女的一定是在网上
我们家是养鸡的,我们一直是按商业用电交费,我上网看了很多地方在家养殖都是属于农业用电,而且电价都很低的大约都是在0.3元/度。或者是多一点,但是也不会多很多,我想知道我们本地区的收费应该怎么收的?谢谢,急求。。。
你好..请问,我前段时间叫我情人去帮我存钱,可是她在存时记下了帐号和密码,于当天晚上通过淘宝购物给套出去了,间隔一天她就回去了,后来我发现问她索取,可她就是当分手费了,你觉得这合理合法吗,,她算的上犯法吗
2011年6月1日晚,在与控告人商订某小区涉案房间买卖合同时,被告(以下简称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瞒着产权人,冒充实际产权人,虚构上述房屋及其室内价值21000余元的家具是自己的事实,隐瞒自己对房屋及屋内家具没有处置权的真相。以要把室内一对床头柜除外的所有家具留给控告人为诱饵,先把房价增加了15000元,后又附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