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这属于诈骗还是商业欺诈?
这属于诈骗还是商业欺诈? 我在一网站上获知一条转让二手笔记本电脑的信息。对方描述无瑕疵,无任何质量问题(事后发现交易的前一天才维修好)。原始发票,保修卡齐全(全系伪造),还有2年保修期(现在已肯定没有了),原装标配的7200转高速320G硬盘(实则为一坏硬盘维修的),屏幕14寸高分辨率(实则为14寸低分辨率),独立显卡(主板上根本没有)和集成显卡双显卡,3G上网卡(根本没有),2G加速迅盘(根本没有),声称都是原装标配,为行货(实际为一拼凑的垃圾,并且交易前刚弄的可以显示)。这里声明一点,本人并非贪便宜之人,其售价也并非低于当前市价,相反,还算是正常二手行货带保修笔记本电脑的价格,当时交易时他把外壳刷的很新,并且极尽吹嘘之能(属于言语诈骗),又有发票和保修卡(都盖着某一销售商的章)。就觉得反正有保修期,就没有多想。与之交易,花了2900元人民币,后来第二天觉得用起来还是有点小问题就去客服,发现保修是假的,再与其联系,手机已经关机,说明其早有预谋,有非法占有的作案动机。虽然刑法规定“数额较大”起刑点为3000元,但根据最高法后来对这种在网络上对不特定人群的诈骗,属于情况特别,数额接近3000元则应予以立案。虽然我们进行了交易,但是他在交易时刚把这个电脑弄的可以显示(并未完全修好),在笔记本仍有很大可能坏掉的情况下,与我交易,明显就是想蒙混过关,骗取钱财,根本不是想履行其民事义务。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能算作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f11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1-03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