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前在逃犯现在抓住,当时抢劫杀人在逃,对受害人现在能给经济赔赏吗?
害人于2009年4月13日被同村黑社会人员持枪故意伤害打致胸部失血性休克,一处重伤一处轻伤,伤残鉴定为7级,犯罪嫌疑人于2009年5月8日被捕(其中一主犯,二从犯,一窝藏犯),另有二从犯在逃.案件于2010年1月28日开庭审理,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直到现在还没有判决书下达,法律是否有规定多久时间要进行判?根据主犯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
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如果错过了,以单独的民事起诉,又由于被告人被关于不同的监狱,是否可以采取部分缺席审
原告***,在一天由于对方认错人,被无辜殴打,当时受到刀伤几处,采取马上报警的行动,后来警察由于在侦破另外的案情中审讯出了原告的案件,但是由于自身不是很了解法律,错过了刑事附带民事的机会,现在以民事起诉,经过4个月后法院说由于被告现在关在不同的监狱,不能继续进展案情,要中止案情,说等到最后一人放出来之后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1)潭刑初字第176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正霞,男,194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湘潭县石潭镇草塘村孔树组。 委托代理人周云树,湘乡市交建工程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张福强,湘乡市白田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人肖家兵,男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1)潭刑初字第176号 公诉机关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正霞,男,194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湘潭县石潭镇草塘村孔树组。 委托代理人周云树,湘乡市交建工程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张福强,湘乡市白田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人肖家兵,男
我是一起人身伤害案件的原告,已经鉴定轻伤,现在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交到法院,追究对方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我想了解下写附带民事赔偿诉状的重点和要注意什么?
一个朋友喝醉后贺一群不认识的人产生矛盾,后来让那群人打了无奈之下用刀扎了人家,后来被鉴定成重伤,案子已经到了法院可是还没有分科,现在受害人要求了民事,先给医药费。这样可以吗?
交通事故被认定负主要责任,被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赔多少比例?
朋友外出做工,骑摩托载人回家途中与一轻型载货汽车相对行驶会车时未靠道路右侧通行,致使两车相撞,朋友所驾车辆车头部位撞击轻型货车左前大灯部位,最终造成朋友受伤,随乘人员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证据综合分析,事故是由于朋友机动车
一:因单位少缴社会保险费经历了劳动忡裁,一审,二审,高院申诉,高院裁定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个人与企业的劳动争议,应向劳动部门举报.(实际上因举报不与处理才进入诉讼程序).二:在劳动仲裁期间单位扣发了工资,在一审时追加了补发工资诉求,审理时单位拿出劳动部门半年前已批准退休通知,高院裁定批准退休不是劳动争议,退休后也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