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被认定负主要责任,被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赔多少比例?
交通事故被认定负主要责任,被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赔多少比例? 朋友外出做工,骑摩托载人回家途中与一轻型载货汽车相对行驶会车时未靠道路右侧通行,致使两车相撞,朋友所驾车辆车头部位撞击轻型货车左前大灯部位,最终造成朋友受伤,随乘人员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证据综合分析,事故是由于朋友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致使其所驾车辆与对方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的轻卡正面相撞,最终造成朋友受伤,随乘人员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过错责任认定或者意外原因:朋友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靠右行驶,且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带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对方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行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认定朋友负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随乘受伤死亡的人员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
现在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被告人:我的朋友(摩托车保险脱保)
被告:对方驾驶员
被告:对方投保保险公司
死者家属提出各项损失共计要求三被告赔付15万1千余元。我的朋友也被检察院提议量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两年。
请教,我的朋友最高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对方又需要支付多少比例?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额又是多高?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唐林红光(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1-12-31 20:23